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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1-26

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建立

  《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于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为苏州市环境卫生治理提供了有力依据。昨天(10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率队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来到姑苏区金域平江花园小区、金业街生活垃圾集运中心和沪宁高速西出口生态厕所,实地查看小区垃圾分类、集运中心和生态厕所建设运营工作情况。金域平江是我市厨余垃圾就地处理的试点小区,目前每月处理厨余垃圾量2000多千克。金业街生活垃圾集运中心采用“半地下式”建筑形式,垃圾压缩、装箱过程均在地下进行,避免过程中产生大量臭气,将于本月底投入试运营。沪宁高速西出口生态厕所设置有动态管理电子显示屏,为使用者提供厕所实时使用情况信息。

  座谈会上,副市长江海汇报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我市实施条例近12年来,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建立,覆盖率显著提升。截至9月底,市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小区995个、单位1389家,全市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60%。近三年来,全市累计建设公共厕所1256座。同时,我市还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终端建设,大力推进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建设。目前,七子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改造项目正有序推进,市区规划新建的20座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已开工6座,已投入使用7座。

  陈振一指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是城市化快速推进的必然需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加快研究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问题,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统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推进环境卫生基础设施配套。特别是要不断总结、依法规范,加快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资源化处置能力,打造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苏州样板”,让我市的环境卫生事业得到更好的发展,人居环境和城市文明程度得到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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