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三和嘉园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位上,出现了一个未正确投放的快递包装袋。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庄桥中队在违法当事人“零口供”的情况下,通过开展“非接触性执法”,综合运用社会公共资源及专业技术手段,锁定当事人恶意乱扔垃圾违法行为的证据,成功“破案”,并按照《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这起“案件”发生在庄桥中队执法进小区“全覆盖”行动期间。执法队员在三和嘉园小区巡查过程中,发现一个垃圾投放点位旁有一个已拆快递包装袋,未按照规定投进对应的收集容器中。经过对“证据”——快递包装袋进行仔细查看,执法队员发现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关键当事人信息已经被撕毁、涂改,但包装袋上仍留有快递单号。执法队员通过查询快递单号、走访快递公司并结合监控视频,最终确定了违法当事人。随后,执法队员联系了当事人,并在社区及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人员的陪同下,上门送达处罚决定书。违法当事人最终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接受了处罚,并表示今后一定会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至此,“案件”正式告破并结案。
“技术手段固定证据,‘非接触执法’高效立案。”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宁波市已构建法治化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全市将持续高效推进垃圾分类执法管理,坚持发现一起处置一起,严查严管,形成高压态势,确保分类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将其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有力有序推进,推动绿色发展已成为普遍共识。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
- 本文固定链接: http://fenleilaji.cc/?id=31774
- 转载请注明: admin 于 分类垃圾-环境保护从分类垃圾做起! 发表
《本文》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