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国外垃圾=我国的“废品”+垃圾,或者说,我国的垃圾相当于国外经过分选后的剩余垃圾。
这样一来,即使在客观上是相同的利用率,由于不同的计算方式,得出的结果也大不一样。比如,国外的1吨垃圾,经过分选等程序,如果回收利用了其中的500千克,则其利用率为500/1000=50%;中国的1吨垃圾,先被废品收集者拣出400千克的“废品”,剩余的600千克垃圾经过分选等程序,回收利用了100千克,其利用率不是(400+100)/1000=50%,而是100/60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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