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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8-18

妥善处理“过期药”监管当在“有效期”

  近段时间,不少城市试点推行垃圾分类投放,垃圾分类日渐细化,但仍未实现全面覆盖。这几天,一些居民就发出了疑问:“过期药”属于什么垃圾?该如何处理?记者近期探访北京多个小区了解到,家庭过期药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由于一些社区未设置有害垃圾桶、过期药品回收箱分布不均、居民不了解正规的回收渠道等原因,很多居民将过期药随意丢弃,形成污染隐患。(8月13日新京报)

  很多人都和报道中的王女士一样,家里积压着一大堆过期药品,无处回收,扔到外边又怕被药贩子捡到“翻新”兜售害人,于是便将整盒的药物“破坏”掉,再扔到垃圾桶。殊不知家庭过期药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西药是化学品,含有抗生素、激素等,进入土壤会产生污染,且容易被植物吸收,溶解到水中会污染水体。中药也有药性,进入土壤和水体同样会造成污染。随意将过期药粉粹性丢弃,也会形成污染隐患。

  尽管北京部分区在社区居委会设置了过期药回收箱,但回收点位少,难以查询寻找,药箱已满、垃圾分类不清晰等原因,鲜有过期药回收箱或早已失去回收功能,致使大量的家庭过期药成为无处可去的弃儿,不知不觉地污染我们的生存环境。

  依照相关法规,处理危险废物,要秉持科学、安全的基本原则,采取专门的技术手段予以无害化销毁或回收,以促进环境保护及资源再生。我国人口众多,据相关人士推算,每百万户家庭过期药物可达2.15亿粒。偌大批量的过期药散乱在各处,给人民生命安全及公共环境造成极大危害,不可小觑。

  妥善处理“过期药”,监管当在“有效期”。在大力倡导绿色环保的时代背景下,妥善处理过期药品利国利民,也考验政府部门的环保意识及管理水平。相关部门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尽早制定“国家废弃药品回收处理计划”,建立过期药物回收机制,鼓励、指导每个家庭参与到当地危险废物回收项目中来,处理好过期药品。具体来说,建立药店实体回收联盟,引导医生合理开药,在各医院和居民小区设置独立过期药物回收箱,并保证其正常使用,这些细化措施应该放在各级部门的日程安排上来,不能再拖延。

  而广大居民也要改变‘囤药’的习惯,要知道,我们已经过了缺医少药的年代,整体医疗水平大幅提升,药店及社区医院星罗棋布,实在不必再沿用过去的老黄历囤积药品了。与时俱进,学习先进的用药知识,树立全面科学的健康观念,谨慎用药,减少盲目买药囤药,既减少买药支出,也在源头上为环境保护出一份力,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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