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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0-16

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城市管理局宁都县大件垃圾破碎处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MZ2021-ND-G007)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城市管理局宁都县大件垃圾破碎处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MZ2021-ND-G007)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宁都县大件垃圾破碎处置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2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1年10月08日 00:00 至 2021年10月13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021年10月2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翠微广场北路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

  1、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2021年10月13日23:30前(工作日内)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潜在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2、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贰仟元整(¥42000.00)。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缴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4、不见面开标注意事宜: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现场解密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5、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帐号:3633-002),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6、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7、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属于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的价格给予优惠;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8、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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