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8月15日讯(中国蓝融媒体中心 新蓝网记者 陈佳聿 通讯员 周霞群 陈亚男)新修改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从今天(15日)起正式施行。萧山、江干城管分别开出了各区首张罚单。
下午,萧山区城管局开发区中队前往辖区工地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发现该工地建设单位是杭州某置业有限公司,于今年新开工建设。目前,工地内只有绿色一种颜色的垃圾桶,未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分类设置垃圾收集容器,且无论是施工区还是生活区,垃圾桶内均是混投的现象,一些可回收物(啤酒瓶、饮料瓶)和其他垃圾(包装袋)等均投放在绿色垃圾桶内。
对此,执法人员就该工地未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这一情况,向工地建设单位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并开具《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要求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前往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前期,萧山区城管局开发区中队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已督促辖区内的32个在建工地推开垃圾分类工作,目前所有工地内部及生活区均配备四色垃圾桶,显眼位置设置垃圾分类告示栏及雨棚,设施设备齐全。开发区中队还主动联系生活垃圾处置企业,督促辖区所有工地签订易腐垃圾收运合同,由环城生物统一收运易腐垃圾。同时,在日常检查中加强对垃圾分类的检查与处罚力度,截至目前,开发区中队对在建工地未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垃圾分类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立案处罚19起,共计处罚3000元。
2019年以来,萧山区共检查8200余个点位,发现问题5000余个,现场整改3500余个,下发抄告单1500余张,拒运9起,立案查处401起。
与此同时,江干城管四季青中队在上午的复查中发现,位于天虹B座的一家牛排店店内仍存在混投错投现象,绿色易腐垃圾桶内有纸巾、塑料袋等其他垃圾,黄色其他垃圾桶内则投放了鸡蛋壳等垃圾。
通过询问现场人员,执法人员发现该店工作人员对垃圾分类知识知之甚少,分类意识淡薄。执法人员立即对店内人员进行现场垃圾分类投放指导,并对该单位开具相关法律文书,要求该店立即整改并限期接受调查处理。
目前,该单位负责人周某已到四季青中队接受调查处理,该单位因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案由,将面临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在城市居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社区居民委员会为责任人。农村居住区,村民委员会为责任人;
(二)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公园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三)商场、集贸市场、超市、饭店、展览展销等经营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五)建设工地的施工现场,建设单位为责任人;待建地块,业主单位为责任人。
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当约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服务内容。
- 本文固定链接: http://fenleilaji.cc/?id=3018
- 转载请注明: admin 于 分类垃圾-环境保护从分类垃圾做起! 发表
《本文》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