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陕西省不断探索开放工作的路径办法,调研解决开放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圆满完成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任务目标。目前,陕西省已有68家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
据了解,陕西省从2006年开始组织向公众开放活动,开放单位包括环境教育基地、生态环境类景区、环保科普场馆和代表性企业等,主要依托学校的环境教育优势、社区的居民参与优势、景区的自然资源优势和环保类企业污染治理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环境教育和实践活动,生态环境教育效果显著。
截至目前,陕西省十个设区市均已开展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并且四类设施齐全,其他非设区市(县)也开展了向公众开放活动,实现了“2020年年底前,全国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选择至少1座环境监测设施、1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1座垃圾处理设施、1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各省份地级以上城市符合条件的四类设施开放城市的比例达到100%的目标要求”。
据统计,陕西省现有68家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其中,西安市11家设施开放单位,四类设施齐全;宝鸡市4家设施开放单位,四类设施齐全;咸阳市5家设施开放单位,四类设施齐全;铜川市5家设施开放单位,四类设施齐全;渭南市7家设施开放单位,四类设施齐全;延安市4家设施开放单位,四类设施齐全;榆林市7家设施开放单位,四类设施齐全;汉中市4家设施开放单位,四类设施齐全;安康市4家设施开放单位,四类设施齐全;商洛市4家设施开放单位,四类设施齐全。其他市(县)也已开展了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共有13设施开放单位,其中韩城市1家,杨凌示范区3家,西咸新区3家,神木市4家,府谷县2家。
“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开放活动促进了陕西省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提高了公众的生态文明理念和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能力。”陕西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肖颖表示,下一步,陕西省将扎实推进开放工作不断系统化、常态化和规范化,为陕西省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目前,陕西省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实现全覆盖,迄今共组织线上、线下四类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1778次,参与公众超过200万人。(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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