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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确定2021-2024年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中标企业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闽机管综〔2016〕95号)要求,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确定福建省宏源环境资源有限公司为新一轮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中标企业(附件1),同时确定新一轮电子废弃物回收价格(附件2),有效期三年,时间从2021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27日。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闽机管综〔2016〕95号通知要求,签订新一轮《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协议》,并组织实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
附件:1.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中标企业联系方式2.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价格3.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协议4.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交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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