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去年9月29日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明确了各类别定义及范围。
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有害垃圾,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电子类危险废物、废药品、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容器、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容器、废矿物油及其容器、废胶片及废相纸、废镍镉电池、废氧化汞电池等;
厨余垃圾,指易腐烂、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居民家庭产生的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花卉绿植等厨余垃圾,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餐饮垃圾以及农贸市场产生的瓜皮果核等其他厨余垃圾;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普通无汞电池、烟蒂等。
对于惩罚措施,《条例》明确,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依据前款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并完成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服务活动,经城市管理部门核准,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截至目前,全成都市公共机构及1.6万余个小区铺设四分类设施共计30余万个;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居民共计572.9万余户,居民分类覆盖率达90%以上,全市1519家党政机关、3780个学校、875个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均实现100%全覆盖。
全市已建成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29个,引进垃圾分类相关企业70余家,1519家党政机关、3780个学校、875个医疗机构、125个商业综合体生活垃圾分类均实现100%全覆盖。
全市共配备标志统一规范的四分类运输车2872辆;其中其他垃圾运输车1580辆、厨余垃圾运输车872辆、可回收物运输车266辆、有害垃圾运输车197辆。实行垃圾分类,成都人民正在行动。
看完这个数据,你还敢乱扔垃圾吗?爱护环境,人人有责,做好垃圾分类,健康生活你我他。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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