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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3-01

【生活资讯】距离垃圾分类还有不到一周你准备好了吗?

  3月1日起,《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成都垃圾分类正式步入法治化、常态化、系统化轨道。离开始垃圾分类还有不到一周时间,有哪些注意事项?这份指南请收好。

  《条例》第九条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承担垃圾生产者责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减少产生生活垃圾,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遵守生活垃圾管理有关规定。

  《条例》第30条明确:委托物业服务人进行管理的住宅小区、写字楼等建筑区划,管理责任人为物业服务人;未委托物业服务人进行管理的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所在区域,管理责任人为该单位;实行自主管理的建筑区划,管理责任人为居(村)民委员会;农村散居区域,管理责任人为村民委员会。

  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管理责任人;农贸市场、商场、展览展销、餐饮服务、商铺等经营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旅游景区,机场、客运站、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以及文化、体育、娱乐等公共建筑或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按照上述原则仍不能确定管理责任人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管理责任人。

  (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责任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

  (二)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收集站(房)并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收集站(房)整洁完好、标识统一;

  (四)监督投放人准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及时制止对已分类的生活垃圾进行混合的行为;

  (五)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记录责任范围内实际产生的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运输单位、去向等情况;

  分类后垃圾的处理,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条例》第45条规定,根据不同垃圾的类别,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或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循环利用或再生利用;

  (三)餐厨垃圾采用生化处理、脱水后焚烧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

  《条例》第48条规定,个人违反有关规定,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并完成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服务活动,经城市管理部门核准,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在居民家庭中,多为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所以建议设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垃圾桶。可回收物,并不是每天都有,无污染、体积较大,不需要专门设置专门垃圾桶;有害垃圾,仅占生活垃圾的1%左右,可以半个月或一个月投放一次。但在厨房内,建议至少摆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2个垃圾桶。

  垃圾桶放好了,垃圾该怎么分类呢?别急,下面四张图告诉你生活垃圾到底该怎么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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