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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2-10

【垃圾分类】马山镇垃圾分类办开展有害垃圾收集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村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发挥党员志愿者带模范带头作用,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让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深入农村。2月4日,马山镇垃圾分类办到大崔村开展有害垃圾收集及《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的宣传活动。

  垃圾分类宣讲员和党员志愿者挨家挨户为村民讲解垃圾分类知识,向村民讲解哪些是有害垃圾,它包括:废电池(镍铬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废弃的日光灯管,节能灯、废油漆桶、过期的药品、过期的化妆品、杀虫剂、农药瓶子等。讲解后,统一由有害垃圾负责人把村民家里产生的有害垃圾送到村委有害垃圾固定收集点暂存。

  宣讲员耐心的为村民讲解生活垃圾的四大分类,告知村民垃圾不能随便乱扔,特别是有害垃圾更不能随地丢弃。与此同时,向村民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手册,以便村民更好地理解。

  据了解,《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条例的实施将意味着不进行垃圾分类就要面临被处罚,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为了马山能有一个洁净、绿色环保的生活环境,希望您和您的家人立即行动起来吧,把垃圾分类工作当作一种习惯。让我们携手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为建设美丽、文明、和谐、绿色新马山贡献力量!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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