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即徐政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同)的标准时间,以下称“标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垃圾运输经营服务期限为三年。自签订合同后按月考核据实支付。
②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
③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1年1月21日8:30至2021年1月27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必须用CA证书进入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21.229.211.52:8000/TPBidder/memberLogin)的“交易乙方”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详细申领CA证书的流程详见“江苏CFCA证书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指南”(。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工作。采购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采购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毒、体温监测、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
4、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 本文固定链接: http://fenleilaji.cc/?id=27446
- 转载请注明: admin 于 分类垃圾-环境保护从分类垃圾做起! 发表
《本文》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