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厦门1月11日电 近日,厦门市建设局下发通知,明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可用于购买及修缮小区垃圾桶等小区内共用设施设备。
随着《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施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铺开,许多物业管理区域内垃圾分类桶由于长期使用,已出现不同程度的老化及损坏等情况。对此,厦门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物业管理区域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窨井盖防护网、高空坠物监控设备、消防车道划线、标名、立牌等共用设施设备,可用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及修缮,且应当优先从日常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购买的设施设备权属属于相关业主。
据介绍,日常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按照规定缴纳,其权属属于相关业主,缴交标准及使用方式由业主共同决定。一般情况下,日常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管,按相关规定制度使用,同时须定期公示收支情况。
“小区垃圾分类桶属于小区业主共用的设施设备,产权明晰了,责任才会明晰。”厦门市垃圾分类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新规定能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的落实,深化推进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张萌 吴海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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