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到了上海,把厨余垃圾改成湿垃圾,把其他垃圾改成干垃圾,被各种吐槽,然后厨余垃圾的桶还变成了棕色(国家出的方案是绿色)
到了苏州,还把厨余垃圾和可回收物的颜色对调了。类别倒其实都是那四个类别,只是叫法不一样。
各地垃圾后端处理方式不一样,没有厨余垃圾处理能力的自然没必要分厨余垃圾出来
随着政策导向,各省市在2018年、2019年相继出台了大量地方标准和法规。大部分法规并将在2020年前实施。个人收集到超过60个地方法规。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11月18日通过,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上海的法规较多,细致全面,关于分类原则,指导措施,设施设备配置都做出了指导。
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DBJ440100/T 238—2015《生活垃圾分类 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程》 SZDB/Z 153—2015
《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及标识导则》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2018年8月14日印发
目前个人没搜索到关于天津全市统一的垃圾分类标准。天津滨海新区作为国家级新区指定了实施方案:
《2019年滨海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津分类办〔2019〕1号)
实施方案为针对政府机构内部工作职能与责任划分,对于垃圾分类具体类别未作出明确规定。但文中提高有害垃圾与厨余垃圾单独分类:
《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9年6月10日审批通过,未明确垃圾分类。
《成都市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2019年2月18日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8杭州:杭州市地方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D3301-T0190-2016
对于单位投放设施配置标准,有集中供餐的单位须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投放桶;无集中供餐的单位须至少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三类投放桶。
其他法律法规文件等就不一一列举了,目前出台实施分类法规及文件的地区还有:
邕宁区:关于印发南宁市邕宁区生活垃圾 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邕府办函〔2018〕121号)
关于印发《营口市鲅鱼圈区农村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普及范围,垃圾处理水平,经济文化程度等都不同,统一规划是趋势,当前还有很多问题解决不了。急于求成会倒退。
中国这么大,经济发展和地域差异,生活习惯都很大,统一标准可以做到,但对于某些地区肯定不公平。
实际上,垃圾分类的标准应该是和当地的垃圾处理方式一致的。前端的分类和后端的处理配套。
有的地方是垃圾焚烧处理,就主要分可燃不可燃。上海据说是要搞生物发酵之类的,所以垃圾分类就分的是干垃圾和湿垃圾。
当然,对现在上海这种将垃圾处理成本转嫁给市民并且在执行过程中大量一刀切(尤其是定时定点)等不符合生活习惯的做法,表示强烈抗议
(来源搜狗问问的回答:北方人思想比较保守,表达意思直接,不喜欢绕来绕去,有话直说,办事也是很痛快,但有时候就比较简单粗暴,南方人思想活跃,说话办事比较细腻,在北方人看来就是拖拖拉拉,磨叽。)
所以我觉得这个还是跟每个地区管理制度和实际情况不一样,不同来所以来分开制定分类标准的吧
地域太大了,地方有自己的方法,加上垃圾分类做得不细致,不现实,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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