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共十九条,采用“若干规定”的法规组织构架,打破一般“条例”所要求的形式上的逻辑性,主要是考虑以问题为导向,管用几条则列几条,需用几条则立几条,
在提炼固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高岗村模式”探索形成的“村民委员会有力的教育引导”和“易腐烂垃圾就地还田”两个经验的同时,又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了立法延伸。
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强化村(居)民委员会的管理权限,提升村(居)民委员会的管理能力,促使其在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教育引导作用实现效果最大化
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不同区域环境特征细化“易腐烂垃圾就地还田”法定措施
立足于本土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延伸,提炼固化并延伸拓展了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高岗村模式”探索形成的好经验和新机制,助推农村基层治理机制的创新
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规范作用,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由“要我分”到“我要分”的实质性转变,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目标
与《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相互扣合,相得益彰,与相关上位法一起构建了各方参与,共管共治,形成了全方位保护雅安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体系
会上,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就《规定》贯彻实施作安排部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名山区人民政府、荥经县新添镇庙岗村就《规定》贯彻实施情况作交流发言。下面是部分摘录。
按照“一部法规、多项制度”的初步构想,牵头起草实施方案,从4个方面全力推进《规定》贯彻落实。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牵头部门职责,落实县(区)和市级部门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技术支撑,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进行系统研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务实创新,加快探索符合雅安实际、具有雅安特色的垃圾分类新模式。三是强化政策支持,积极做好请示汇报,多途径、多渠道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加快补齐工作短板。四是建立评估机制,采取专业调研、第三方监督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工作成效开展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及时制定《规定》宣传工作方案,把《规定》纳入主任会、党组会、常委会会前学法内容,召开一次宣传动员大会,开展垃圾分类“进家庭、进学校、进小区、进公共场所”四进宣传活动,根据不同对象,印发倡议书、分类指南、宣传日历、指导手册等多种宣传资料,通过新媒体、电视台播放垃圾分类宣传知识,在村口、聚居点悬挂垃圾分类宣传标语,编排文艺宣传节目,让垃圾分类理念和相关知识逐步深入人心。
积极筹备举办一次垃圾分类启动仪式,把禾茂田园作为仪式现场,组织县级职能部门职工和各乡镇分管领导、村组干部、人大代表等100余人的规模,通过法规宣讲、发出倡议、有奖竞猜、现场模拟投放等形式,营造垃圾分类的强大声势。
一方面,坚持垃圾分类,实现源头减量。实施垃圾“三分类”处理,易腐垃圾及时回田堆肥或入沼气池发酵,可回收垃圾由农户整理变卖、再生利用,其他垃圾打包入袋、暂时存放统一清运。开展党员主动上门示范、督促垃圾“日清扫、周清运”、多形式宣传引导等,大力提升群众自主分类意识。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广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98%,农村生活垃圾减量达到40%以上。
另一方面,坚持补齐短板,健全收转运处置体系。全面取消公共垃圾收集点,落实保洁员944人,每周上门收集,经镇(街道)汇总,定期转运至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形成“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高效处置体系。
此外,坚持长效监督,实现主动自觉。实施“三位一体”常态监管,农户监督清运员是否按时清运、是否保质清运等,有效激发群众环境治理自觉性与内生动力。
截至2020年12月,全村公开选聘的垃圾分类清运人员全部上岗;为村民配送的600个垃圾分类桶全部发放到位;村委会每月向农户免费发放垃圾收集袋16个,专门用于餐厨垃圾收集;为方便群众投放垃圾,科学确定了垃圾收集清运时间、线路和提示音乐,坚持每周2次进行垃圾分类清运;建立垃圾分类网格化管理制度并落实管理员职责,扎实推进垃圾分类管理常态化。通过不懈努力,庙岗村垃圾分类工作正有序推进,全村已有528户村民缴纳了垃圾清运费,群众的自觉参与垃圾分类意识不断增强。
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立法只是第一步。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乡(镇)、村组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绿色发展意识,养成绿色生活方式,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能职责,形成合力,推动《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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