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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1-06

哈商大“毕业生冒名网络小说作者”骗荣誉太魔幻学校难辞其咎

  针对网友反映哈尔滨商业大学一名2017届毕业生冒名网络小说作者一事,哈尔滨商业大学微博12月28日晚发布《情况说明》称,该校已关注相关情况并开始进行调查了解。该生已于2017年考入辽宁大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

  毕业生在读本科期间公然冒名网络小说作者,自称撰写多本网络小说,从而多次获得学校颁发的奖项、荣誉,在学院“感恩、励志、诚信”活动之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上作报告、荣获学生“感动商大”人物荣誉、接受学校学报专访等,成为校园风云人物。这样的一幕实在太过荒诞,俨然是一部魔幻小说,让人难以置信。当谎言被戳破时,这样一位榜样毕业生事迹无疑成为反面教材,作了极坏的示范。

  毕业生在校期间成功“冒名网文作者”,获得各类荣誉,编出这样一部荒诞的魔幻小说,直接责任固然是冒名者本人胆子够大,思想道德有缺失,什么谎言都敢撒。但高校在“毕业生冒名网文作者”骗取荣誉、奖项事件上难辞其咎,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工作不到位才让冒名获奖得逞。

  一名在校大学生是不是一位网络小说作者,不能光凭学生本人一张嘴自言自语和其他同学的道听途说,关键是学生本人要向高校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这是基本常识。从技术手段上说,高校要求大学生提供是网络小说作者的证明材料,对大学生而言并不是一件难事。大学生可以提供网络小说平台发放稿费的流水账单,也可以提供与网络小说平台之间签订的网络小说版权合同,还可以提供网络小说平台后台管理系统页面截图,甚至可以展示给老师或工作人员现场观看。但高校却没有发现学生是“冒充网络小说作者”,只能表明学校颁发荣誉时的审核工作存在失职。

  因此,作为母校的哈尔滨商业大学,处理“毕业生冒名网文作者”事件,必须对当年颁奖事务进行倒查,对失职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同时,应当及时撤销当年被该生骗取的各种荣誉、奖项,并收回相关收益。

  不过,至于母校是否要撤销该生的毕业证书和现在所在研究生就读学校是否开除学籍,这需要三思。“毕业生冒名网文作者”骗取荣誉,思想品德显然不合格。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意味着思想品德合格是准予毕业的前提条件之一。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只是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同时规定,“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冒名网文作者”是否属于这种情形需要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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