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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2-28

关于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94059号提案的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蚌埠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到2020年底,各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1年,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推进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到2022年底,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垃圾分类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统一标准,分区实施,各区公开招标选择分类企业,统筹实施垃圾分类。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变“要我分”为“我要分”。

  一是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编写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材料,将宣传资料发放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校、各街道社区、商场超市等单位。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还将利用围墙壁画等新兴的传播方式开展宣传,将垃圾分类宣传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理念和意识。

  二是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减量化激励机制。设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积极建立垃圾分类积分等各项奖励内容和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充实基层管理力量,发挥垃圾分类监督员、宣传员、志愿者作用,做好现场引导,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明确并落实管理单位投放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将垃圾分类服务内容、标准纳入相关管理单位。

  三是强化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管考核,按照市、区《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城市管理局对市场化公司运作进行严格监管考核。及时落实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核办法。并定期对所属行业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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