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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2-19

【文明创建专栏】梅城镇垃圾分类曝光(第五期)

  自我镇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开展以来(固定投放时间为早6:30——8:30,晚17:30——19:30),广大居民积极响应,各分类点工作开展有序,成效良好,但仍有个别居民存在分类质量较低、不按时投放垃圾的行为。

  1、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整改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2、将房屋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投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3、将绿化园林养护产生的枝条、树叶、枯树等绿化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投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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