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区环保局、城管局发布通告称,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城北区行政区域内焚烧垃圾树叶,重点区域为北区行政区域内的大街小巷和青藏铁路沿线国道、西湟一级公路、宁大高速公路、宁大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凡在区域内焚烧垃圾、树叶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焚烧垃圾、树叶造成大气污染、火灾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焚烧垃圾及树叶污染环境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制止、举报、检举的权利和义务,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共同维护北区的环境卫生和空气质量,共同营造蓝天北区。(作者:张扬 王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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