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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2-08

临汾人注意 !千万别露天焚烧秸秆、树叶、垃圾否则将被罚500-2000元!

  原标题:临汾人注意 !千万别露天焚烧秸秆、树叶、垃圾,否则将被罚500-2000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清明时节是秸秆杂草焚烧多发高发的季节,群众扫墓祭祖、各类冥品燃烧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且极易引燃秸秆杂草,造成空气污染。为做好秸秆杂草禁烧工作,倡导文明祭祀,持续提升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环保部遥感卫星时刻关注着全国各地秸秆禁烧情况,一旦监测发现着火点,将在全国进行通报,对我市产生不良影响。为此,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务必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岗双责”制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采取有力力措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全力做好今年春季禁烧工作。

  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区域、监管重点,加加强巡查,通过组织流动哨、设置监控点等方式严防死守,对发现有点火苗头的,及时制止,对已点燃的,组织人员立即邦扑灭。网格监管人员要深入田间地头,突出重点:一是要加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的巡查力度是要加大清明节期间重点祭祝区域的巡查频次:三是对焚烧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据新《环保法》、新《大气法》的有关规定,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树叶、垃圾的责任人,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500-2000元罚款:对拒绝和妨碍监管人员执行公务的,移送公安机关给子行政拘留:对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单位和网格监管责任人,按相关规定问责。

  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辟专題专栏,大力宣传禁烧形势的严峻性及焚烧危害性,倡导文明祭祀,号召群众清明期间尽量少烧或不烧祭祀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教育群众转变观念,提高群众的法律观念和环保意识,营造浓厚的禁烧氛围,使禁烧工作真正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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