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城市,2019年12月青岛市对外公布了《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从各个环节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方式;今年5月,《2020年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发布,确立了全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据了解,截至10月份,市区全部4534个居民小区及2059个公共机构已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完成标准化“四分类”投放桶点升级改造2656个,撤除桶点3952处;现有垃圾分类收运线条,其中厨余垃圾(含餐厨)收运线条,分类收运基本覆盖市区;厨余垃圾处理能力510吨/日,焚烧处理能力8700吨/日,分类处理体系基本建立,提前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的规划目标。但是,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效果与预期目标相比还存在差距,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着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一是部分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尚未形成,个别居民还存在抵触情绪。很多居民认为,垃圾没有必要分类投放,过去那么多年把垃圾统一投放到垃圾桶,没必要改变老习惯。由于目前不少家庭的垃圾投放由老年人承担,他们的抵触情绪影响了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整体效果。
二是管理不到位,居民投放垃圾没有相应的监督措施。虽然现在可以做到社区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但却无法实现24小时无缝监管,一些居民抱有侥幸心理,干脆避开社区工作人员执勤时间点去投放垃圾。
三是有些居民垃圾分类认知不足。有些居民很认真地对垃圾进行分类,并按照标识来投放,但在实际分类中还是存在一些错误,有些生活垃圾分错了类。这类错误并不属于执行上的偏差,而属于认知上的不足。
四是垃圾分类处理执行不持久。大部分居民在垃圾分类处理初期热情高涨,每天认真分类、投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部分居民又恢复了原有的垃圾投放习惯。他们认为虽然垃圾分类回收对资源的充分利用及环境保护确实有着重要意义,但却费时费力,难以坚持。
一是加强垃圾分类处理宣传。在宣传上常抓不懈,让居民充分理解和认识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发地养成垃圾分类处理、投放的生活方式。首先,提高宣传频率,每月选取一天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日”活动,将宣传工作固定化、常态化。其次,丰富宣传方式,组织居民到垃圾焚烧、填埋场去亲身感受“垃圾围城”带来的环境压力,进一步促进居民对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再次,在幼儿园、小学、初中阶段加强垃圾分类环保教育,支持学校组织学生参观居住地的垃圾处理厂。
二是制订详细、易懂的垃圾分类标准。在现有指导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将分类标准细化,以便于居民更清楚、更容易区分日常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置。除明确现有“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中的各种小类外,应在每种小类中详细标示日常生活中容易遇到的垃圾名称,例如金属物中包括易拉罐、罐头盒等;玻璃中包括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暖瓶等,以便于居民对照详细区分。还可以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将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难以分类或者分类容易出错的垃圾种类名称充分收集起来,统一整理,做成宣传小册子或图表,向居民详细展示。
三是采取固定地点、固定时间收集垃圾的方式。借鉴先进经验,要求居民按照规定的日期和时间段在规定的场所扔垃圾。除此之外,居民也可以通过各类新闻媒体了解垃圾收集日及收集地点的具体信息。
四是开展必要监督,实行激励措施。加强立法工作,使各类监督激励措施有法可依,并将垃圾分类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针对居民垃圾分类处理不自觉、不持久的现象,社区要加强对垃圾投放行为的监督,协同物业管理中心、志愿者一起按月制定值班表,确保在早晚垃圾集中投放时间,有专人在垃圾投放点执勤,监督和指导居民正确执行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同时,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来鼓励居民坚持垃圾分类处理的行为,激发居民垃圾分类处理的积极性,在社区内形成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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