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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2-06

【垃圾分类】垃圾管理今实施积极践行“四”分类 ——记葛沽镇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原标题:【垃圾分类】垃圾管理今实施,积极践行“四”分类 ——记葛沽镇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今起正式实施。推行垃圾分类是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有效措施,是改善津南人居环境、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为了提高全镇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知度,有效普及垃圾分类投放,镇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开展了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宣传活动。

  活动中,执法人员在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的同时,积极讲解《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内容。切实带动身边更多人主动遵守垃圾分类准则,营造浓厚的工作为氛围,形成全民参与的强大合力。

  “您好,请您了解一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生活垃圾分类有四种:即厨余垃圾(绿色)、可回收物(蓝色)、有害垃圾(红色)、其他垃圾(黑色)。请您认真对照投放。”“大爷、大娘,废旧电池和破损的电子产品都属有害垃圾,要扔到红色标识的垃圾桶里。”执法人员在宣传的同时,嘱咐老人规范分类。

  “垃圾分类,人人有责。”让我们都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引导家庭成员及身边人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严格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投放生活垃圾。为创建文明城区贡献力量,践行绿色健康生活方式。

  如果您对生活垃圾的类别存在疑义,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全国垃圾分类”微信小程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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