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省孝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孝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03室(孝感市新桥路1号孝感市民之家东区)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设定项目合作期为27年,本项目中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和其他5个子项目(包括厨余废弃物及粪便处理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园区污水处理项目、园区配套工程)分别进入运营期。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期为1年,工程完工验收并完成“72+24h”满负荷试运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25年。其他5个子项目的建设期为2年,所包含子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25年。
地点: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03室(孝感市新桥路1号孝感市民之家东区)
地点: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交易大厅(孝感市新桥路1号孝感市民之家东区)
孝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03室(孝感市新桥路1号孝感市民之家东区)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7.1项目名称:孝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7.3项目区位:位于孝感市东北部新铺镇,距市中心约9公里。地理位置为东经113°59′39″,北纬30°59′50″,靠近福银高速和黄孝路。拟选厂址紧邻已有垃圾填埋场,地形起伏不大,相对较为平坦。服务区域:园区污水处理站仅服务孝感静脉产业园区内部,其余项目服务于孝感市中心城区(包括老城区、南城片区、高新区、东城区、临空经济区五个片区及孝南区所辖各乡镇),另外孝感市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还服务于孝感静脉产业园区。
7.4项目建设内容:孝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项目包括若干子项目,分别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废弃物及粪便处理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及相关配套项目等。
7.5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22509.42万元,具体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估算投资89370.16万元;厨余废弃物及粪便处理项目估算投资7898.41万元;餐厨废弃物处理厂估算投资8560.68万元;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估算投资7572.09万元;园区污水处理项目估算投资3569.81万元;园区配套工程5538.27万元。
7.6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本项目已完成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实施方案均已获得审批。
7.7本项目设定项目合作期为27年,本项目中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和其他5个子项目(包括厨余废弃物及粪便处理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园区污水处理项目、园区配套工程)分别进入运营期。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期为1年,工程完工验收并完成“72+24h”满负荷试运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25年。其他5个子项目的建设期为2年,所包含子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25年。
7.8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122509.42万元,由项目资本金及融资资金两部分组成。本项目的项目资本暂定为项目总投资的30%。其余项目所需资金由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7.9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运作。由孝感市人民政府授权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前期组织实施及PPP各项工作流程安排,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
7.10项目公司组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于PPP项目合同签署后30日内完成项目公司的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1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含港、澳、台)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投标申请人为港、澳、台地区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等证明文件。(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
6.3融资要求:申请人应具有不低于5亿元的投融资能力(需提供或非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融资协议)。(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6.4业绩要求:申请人至少拥有1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类似项目投资或建设施工业绩。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6.5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须为申请人在职员工,近三个月正常缴纳社保,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6.6信誉要求: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允许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自行通过 “信用中国” (信用服务版块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
6.7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社会资本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地点: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03室(孝感市新桥路1号孝感市民之家东区)
3、地点: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交易大厅(孝感市新桥路1号孝感市民之家东区)
原标题: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孝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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