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午,成都市人大办公厅联合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管委组织召开《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报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及主要内容,市城管委介绍成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要情况及下一步打算。
截至目前,成都全市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覆盖率已达90%以上,基本实现了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已建成投用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5个、无害化卫生填埋设施6座,日处理生活垃圾1.85万吨以上。建成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4个、就地处理设施22个、社会项目23个,厨余垃圾综合处理能力达2300余吨/日。建成大件垃圾拆解设施20个,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已建成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点)2000余个,可回收物分拣设施28个,引进垃圾分类相关企业70余家。2020年1-10月,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量达230万余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量达65万余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
据了解,目前,成都市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已达1.8万吨以上,并随着人口数量的增长以每年约8%的速度递增,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造成较大压力,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来加强规范引领。
垃圾分类立法事关城市文明建设和民生福祉的改善,与每一位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必须充分听取和尊重广大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确保条例接地气、管用可操作。
《条例》共10章78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清扫及分类收集、转运,分类处理,产业发展,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生活垃圾分类奖惩机制与法律责任方面,《条例》要求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鼓励通过奖励、表彰、积分兑换等方式,提高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对运营企业采取信用管理,建立考核与退出机制。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按照上位法要求,对违反垃圾分类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进行处罚,以确保垃圾分类取得实效。
《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步入法治化、系统化、常态化轨道。
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园林绿化垃圾、动物尸骸、粪便、市政污泥等
❶建立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并公告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
❷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张贴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指南、方法的图文资料;
❹除可回收物可以直接交售外,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移交给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并签订服务合同;
❺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记录责任范围内实际产生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运输单位、去向等情况;
❻保障生活垃圾投放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及时维护更换,对生活垃圾投放设施进行卫生清洁和消毒灭杀,防止污染环境。
《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还有不到半年的时间,成都将如何让垃圾分类更好地融入市民的生活?
11月11日上午成都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就《条例》内容及贯彻执行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回应社会公众关切。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明确了各类别定义及范围。其中《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仅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成都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并明确把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园林绿化垃圾、动物尸骸、粪便、市政污泥等,排除在生活垃圾范畴之外。
同时《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等在经营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其投放、收集、转运、处置等环节具体操作规范,按照《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因此,园林绿化垃圾不属于生活垃圾;经营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即餐厨垃圾则属于生活垃圾,同时受本《条例》和《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规范。
在垃圾分类走进大家生活的过程中,小区物业将扮演重要的角色,物业服务人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应履行什么责任、承担哪些主要工作呢?
成都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第四章第三十条明确“我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委托物业服务人进行管理的住宅小区、写字楼等建筑区划,管理责任人为物业服务人”,第三十一条也明确管理责任人应履行的6项义务,包括:建立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并公告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张贴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指南、方法的图文资料;指导、监督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除可回收物可以直接交售外,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移交给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并签订服务合同;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记录责任范围内实际产生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运输单位、去向等情况;保障生活垃圾投放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及时维护更换,对生活垃圾投放设施进行卫生清洁和消毒灭杀,防止污染环境。
“具体讲,物业服务人应履行好指导、监督、劝阻、报告四项职责,即安排有关人员并配合属地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做好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投放中的指导,劝阻制止乱投放行为;对拒不听从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成都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另外,物业服务人在履行自身职责后,还应配合城市环卫部门、清扫公司作好分类后的生活垃圾的收运工作;针对废旧家具等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生活垃圾,条件允许的要提供指定地点进行堆放,并交付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单位。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第七章“产业发展”的内容在全国地方立法尚无先例。《条例》第七章规定了促进生活垃圾管理产业化发展的内容,加强对关联产业政策扶持,规划建设产业园区,引入商业逻辑,依靠市场、社会资本力量,鼓励探索基础设施模式创新、产业培育和整合,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成都再生资源体系的建设情况如何,针对生活垃圾分类,下一步有什么打算?成都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成都市制定出台了《成都市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专项行动计划》《成都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发展规划(2020-2025)》和《成都市可回收物回收指导目录》;同时推进载体建设,畅通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渠道,目前已建成1955个社区回收站点、28个分拣中心和144台回收运输车辆。
另外成都也在积极发展“互联网+”新型回收模式,推动废宝网再生资源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已建成智能回收屋176个,建设智能回收箱(柜)417。全市城市社区回收服务覆盖率达到81%。
下一步,成都市商务局将积极推动回收站点和分拣中心建设,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点位和分拣中心,推动标准化、规范化的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点建设,优化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功能配置,形成与分类回收相匹配的回收站点和分拣中心,力争到2025年,在全市建成4000个社区回收站点、50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加大“互联网+”回收模式企业培育力度,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畅通回收信息,支持企业开发应用回收小程序、APP等,为市民预约交售可回收物提供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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