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11时40分,柳州市城管执法局北部(阳和)分局执法人员在阳和工业新区牛元屯发现一名男子正驾驶一辆三轮车,准备倾倒车上装载的建筑垃圾,当场被执法人员及时制止。
中新网广西新闻10月14日电(潘凌 韦韦安)10月9日11时40分,柳州市城管执法局北部(阳和)分局执法人员在阳和工业新区牛元屯发现一名男子正驾驶一辆三轮车,准备倾倒车上装载的建筑垃圾,当场被执法人员及时制止。由于念其为初犯、态度端正,责令其于当天将现场的其他建筑垃圾一并清理完毕,以示惩戒。当事人已配合整改完毕。
该男子是从阳和工业新区内某家具厂拉的建筑垃圾,计划要运往天吊洞消纳场倾倒,但图省事,便产生了侥幸心理想就近处置,结果被正在此处巡查的执法人员抓住。
执法人员告知其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所以其行为已涉嫌违法;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当天,该男子已将案发现场的所有建筑垃圾清理完毕,并保证一定深刻吸取教训,不再重犯。
据执法人员说,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所以,如需清运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行政审批部门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如广大市民发现类似情况,可拨打“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反映。
据悉,该市城管执法局北部(阳和)分局高度重视此类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实行24小时执法工作模式,加强对阳和工业新区内易发频发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现象区域的监管,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巡查力度,深入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严管重罚,形成高压态势,确保整治工作有效推进,取得实效。凡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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