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城管执法部门坚持宣传引导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社会动员与警示曝光相结合、全面覆盖和重点督导相结合、末端执法与前端监管相结合,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和执法工作宣传,促进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
据统计,自5月1日《条例》实施,截至10月31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43.65万家次,共发现问题1.72万家次,存在问题率为3.94%;立案查处涉及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27081起,其中适用《条例》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11241起。通过分析发现,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的单月存在问题率连续4个月实现环比下降。
期间,城管执法部门连续启动五个波次的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加大巡查频次、强化举报线索摸排、利用视频探头进行非现场取证等手段,重点对混堆混放、混投混扔、混装混运、桶站维护不到位等突出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查处了一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企业和个人;针对前期处罚过的违法行为,采取“执法回头看”的方式,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防止反弹;分类梳理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罚案件情况,向相关行业协会制发执法建议函,进一步督促指导行业单位和管理部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责任落实。
据了解,5月份以来,城管执法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从教育、引导、规范入手,逐步展开执法工作。市城管执法局编制工作手册,精准指导全市执法工作开展,并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宣讲,引导社会各界主动参与。
下一步,城管执法部门将坚持精准指导,持续优化执法流程,根据9月25日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执法力度,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第六波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混装混运、桶站维护不到位、个人不分类投放等突出违法行为,开展“光盘行动”执法督导,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坚持执法普法,持续加强警示曝光,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和遵法普法教育,对于拒不整改、影响恶劣的违法企业,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还将通过媒体等途径,予以警示曝光,震慑违法行为,扩大警示效力。
自今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城管执法部门坚持宣传引导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社会动员与警示曝光相结合、全面覆盖和重点督导相结合、末端执法与前端监管相结合,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和执法工作宣传,促进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
据统计,自5月1日《条例》实施,截至10月31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43.65万家次,共发现问题1.72万家次,存在问题率为3.94%;立案查处涉及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27081起,其中适用《条例》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11241起。通过分析发现,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的单月存在问题率连续4个月实现环比下降。
期间,城管执法部门连续启动五个波次的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加大巡查频次、强化举报线索摸排、利用视频探头进行非现场取证等手段,重点对混堆混放、混投混扔、混装混运、桶站维护不到位等突出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查处了一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企业和个人;针对前期处罚过的违法行为,采取“执法回头看”的方式,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防止反弹;分类梳理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罚案件情况,向相关行业协会制发执法建议函,进一步督促指导行业单位和管理部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责任落实。
据了解,5月份以来,城管执法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从教育、引导、规范入手,逐步展开执法工作。市城管执法局编制工作手册,精准指导全市执法工作开展,并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宣讲,引导社会各界主动参与。
下一步,城管执法部门将坚持精准指导,持续优化执法流程,根据9月25日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执法力度,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第六波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混装混运、桶站维护不到位、个人不分类投放等突出违法行为,开展“光盘行动”执法督导,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坚持执法普法,持续加强警示曝光,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和遵法普法教育,对于拒不整改、影响恶劣的违法企业,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还将通过媒体等途径,予以警示曝光,震慑违法行为,扩大警示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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