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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9-26

文件解读 《濮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

  为进一步规范工作标准,给承担具体任务的区和单位提供技术支持,近日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继制定了《濮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濮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和《濮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三个技术性文件,我们将一一解读。

  今天为大家解读的是1号文《濮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下文简称《指南》)

  《指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大、小标志及其样式、颜色、使用方法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不同区域的分类要求做出了详细说明

  《指南》明确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4个大类,并对4个大类标志和11个小类标志进行了规定,首先来看一下大类标志。

  您在看新闻或者出差路途中,肯定见过其他标志,我们也一一列举对比,帮助大家学习。

  上海可回收物标志与我市相比,线条更粗一些;有害垃圾标志采用的是08年老国标《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厨余垃圾(湿垃圾)的标志在新国标《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 19095-2019)中不作为大类标志。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不尽相同,因各地垃圾分类开展时间有所不同,有的是采用的08年老国标版本,有的是自成一套系统,新国标发布后将会逐步统一。

  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的名称本身就是不科学的,与国家倡导的“四分类”不一致,即便是公共场所也是应该分为“可回收物”与“其他垃圾”两类。

  我市在此之前没有统一标志,为了避免浪费,已经配置垃圾桶的,不要求马上更换,但是要根据损坏程度陆续更换为分类桶,新配置的垃圾桶,必须严格使用《指南》规定的名称、标志、颜色。

  我市标志是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18日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 19095-2019)执行的,是最新、最权威的标志样式和名称。

  除大类标志外,《指南》也对小类标志做了列举,基本都与新国标一致,但是,对小类标志做了进一步拓展,详情可以点击文章底部链接下载学习。

  这里最难理解的就是基材底色图,也是实际工作中最常用的方案。基材底色指的是垃圾桶等收集容器的桶身颜色,桶身颜色可以根据周边环境灵活配置,而标志的配色方案应根据桶身颜色选取白色或彩色,以求清晰、明确。

  该容器为不锈钢材质,颜色接近灰白色,所以标志选用了彩色(注意:是本《指南》规定的标志本身的色彩,而不是随意的彩色)

  我市对居住区或办公院内最常用的塑料材质分类桶的表现形式和配色方案做出了硬性规定,即桶身颜色采用标志色,标志采用白色,如下图: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使用,按照《指南》规定与实际情况选配使用。具体请大家参阅原文,我们不再一一复制。只强调一点,选用的小类标志必须与大类标志相匹配,不可搭配错误。

  居住区域(居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在我市厨余垃圾处理厂建成前,暂时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实行“三分类”,“厨余垃圾”可按“其他垃圾”投放。

  单位区域(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写字楼等办公场所):在我市厨余垃圾处理厂建成前,暂时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实行“三分类”,有集中供餐的单位在供餐区域可继续设置厨余垃圾桶,并按原渠道收运处理。

  公共区域(道路、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当然,如果有必要,有些公共场所加上有害垃圾也可以。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在小区内建设智能回收设施,引导居民交售、投放(可回收物有偿回收),并负责清运处理(居民投入可回收物桶、有害垃圾桶的,由物业保洁人员收集至智能回收设施)。

  我市厨余垃圾处理厂建成前,暂实行三分类,不要求居民分出厨余垃圾,厨余垃圾可按其他垃圾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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