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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9-07

关于2020年7月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情况的通报

  根据《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组织对各区2020年7月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本月,专班根据新修订的《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对各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共计检查居民小区(楼院)1286个,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451个,运输路线条。考核结果具体排名如下:

  截至7月底,我市已升级改造标准化四分类投放桶点1510处,实施“撤桶并点”2581处。累计出动垃圾分类执法人员7425人次,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违法行为开展劝阻约谈881次,下达责改文书281件,合计办理垃圾分类行政处罚案件329件。

  1.“四分类”投放桶点合格率不高。部分小区(楼院)未按标准设置“四分类”收集容器,主要问题为开放楼院缺少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收集容器上锁、封闭无法正常投放,如市南区金门路街道逍遥新区、市北区延安路街道青岛山公寓等。

  2.投放桶点收集容器设置不规范。部分小区(楼院)垃圾投放桶点收集容器未按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成组设置,如市北区四方街道方中圆小区、即墨区潮海街道颐和家园东区等。

  3.收集容器分类标识不规范。部分小区(楼院)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桶体颜色、分类标识不规范,部分旧桶无分类标识、部分桶体张贴的分类标签与桶体颜色不符、标签破损或脱落等,如崂山区金家岭街道凯旋山庄、西海岸新区黄岛街道粮食小区等。

  此外,组织对270个小区的分类指导员在每天早、晚垃圾投放高峰期站桶指导情况进行了检查,上岗率不足5%,垃圾混合投放情况普遍存在。

  1.公示栏设置不规范。部分小区(楼院)未设置公示栏或公示栏缺少投放点位置指引、分类管理责任人、监督电话等信息,如李沧区沧口街道升平路22-24号、西海岸新区珠海街道吉安小区等。

  2.宣传栏设置不规范。部分小区(楼院)未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或宣传栏未及时更新,宣传内容破损、脏污,如崂山区金家岭街道海龙花园、城阳区城阳街道宜德居等。

  3.指示栏设置不规范。部分垃圾投放桶点未设置指示栏或收集容器与指示栏不匹配,如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山水文苑、即墨区潮海街道大化机械厂宿舍等。

  经现场随访,部分区仍存在混合收运问题。收运作业方面,各区均存在小区(楼院)保洁人员将不同类的收集容器“倒桶”混合收集、收集点(装车点)混合出桶、收运后有落地垃圾、回桶不及时等情况,部分桶点收运不及时、桶体满溢,部分区域积存大件(装修)垃圾。

  党员参与、志愿者活动、入户宣传等活动宣传方式机械,缺少针对性。现场随访各区部分市民,存在垃圾分类宣传材料未当面发放,未接受面对面指导等情况。

  下一步,建议各区按照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实施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高频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顶格协调调度;各街道办事处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整改辖区内“四桶”“三栏”相关问题,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定时定点站桶指导,引导市民正确分类投放,提高分类准确率;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快推进重点突破工作,加强物业保洁人员、垃圾收运作业人员培训,进一步规范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各个环节作业流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圆满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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