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北京就要实行垃圾分类了,那么北京的垃圾怎么分类?分好的垃圾会不会被混装回收?不分会被处罚吗?我们整理大家最关心的5个问题,大家一起看看吧!
“四分法”: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这既是符合国家要求,也是目前最简单的分类方法。
可回收物(蓝色桶)是循环利用的,报纸、镜子、饮料瓶、易拉罐、旧衣服、电子废弃物等,由再生资源企业回收利用,俗称“收破烂”;
有害垃圾(红色桶)是对身体和环境有害的,如废灯管、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油漆、化妆品等,需用特殊方法安全处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现在生产的1号、5号、7号等干电池是低汞或者无汞电池,所以就不属于有害垃圾了,应投入“其他垃圾”中。但钮扣电池、电子产品用的锂电池、电动车电瓶等铅蓄电池和镍镉充电电池仍需作为“有害垃圾”进行回收。
《你是什么垃圾》出了北京版,以下口诀要记牢:能卖钱的蓝桶桶,易腐烂的绿桶桶,有毒有害红桶桶,没人要的灰桶桶。
2009年北京市委市政府发文开始正式推广垃圾分类工作,是全国第一个垃圾分类立法的城市。
推行范围上,去年全市有2300多家公共机构加入了垃圾强制分类的队伍,包括学校、医院、商超和旅游景点,基本覆盖了人群集中、垃圾产生量大的区域。今年还将健全日常执法检查,逐步覆盖至居住小区。
一是建立有人值守的垃圾分类驿站,效果突出,居民分类投放正确率高,再生资源交投便利,兼具垃圾称重计量和积分奖励功能,方便有意愿的居民参与垃圾分类,从而形成了稳定的垃圾分类基础参与人群。
二是采用撤桶撤站方式,实行定时定点流动收集,最大程度地实现垃圾回收不落地。
三是采用上门或定点回收再生资源、厨余垃圾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分类、提高回收量。
四是在部分有条件的小区设置垃圾分类智能投放箱,减少人工成本,扩展垃圾分类服务范围。
据介绍,垃圾分类修法呼之欲出,《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经列入2018-2020年立法规划。新修订的条例将不光对单位,也将对个人明确垃圾分类责任。
2019年4月起,市人大常委会曾委托专业调查公司对在北京市16区内连续居住半年及以上的普通公众进行生活垃圾管理情况调查分析。调查发现,北京市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有一定认知,但实际上对生活垃圾的分类行为习惯尚未形成,存在不分类、乱分类等情况。
其中,受“废品回收”影响,公众对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具有较高的认同和行动力。但被《条例》明确分类界定的“厨余垃圾”,准确投放率只有两成多。
关于以上这些问题的答案你都记牢了吗,垃圾分类,势在必行,我们要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才能拥有美丽的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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