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傻傻分不清?错过垃圾投放时间,该怎么办?为推进南宁市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收运模式,有效指导居民住宅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工作,近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宁市居民住宅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各责任单位、管理责任人开展居民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工作进行指导和明确。
根据《方案》,南宁市将全面实施居民住宅区生活垃圾每天早7:00—9:00、晚7:00—9:00定时定点投放。
根据《方案》,7月1日至8月31日,南宁市各小区要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置,实施定时定点投放点改造,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位置,配齐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信息公开牌。
实施初期,各小区要安排相关人员在每个定时定点投放点开放时间进行桶边督导,开展分类质量检查、劝导指导,指导居民准确分类与正确投放;组织人员巡查,防止居民随意倾倒垃圾,做好规劝引导,督促相关人员规范督导。
《方案》明确,8月30日前,各小区要配齐督导员团队,每天早7:00—9:00、晚7:00—9:00在居民住宅区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引导工作,促进居民形成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习惯。
如果错过了早晚投放时间,家里的垃圾又需要及时清理该怎么办?别着急,根据工作方案,在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初期,各小区应结合场地特点设置1—2个误时投放点,方便居民错时投放。
同时,各小区应通过公共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业主微信群、QQ群等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组织相关人员入户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分类方法及定时定点投放要求等。
据了解,南宁市将配套出台《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定时定点实施初期,将对配套设施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居民分类意识较高的公共机构和居民区先行先试督导员工作制度,由管理责任人作为实施主体,在每个定时定点投放点开放时间进行桶边督导,开展分类质量检查、劝导指导,指导居民准确分类与正确投放;组织人员巡查,防止居民随意倾倒垃圾,做好规劝引导,督促相关人员规范督导。对条件暂不成熟的,同步抓紧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循序渐进推行,确保2020年底前督导工作在指定领域全面覆盖。
各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执法检查机制,严厉查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四个环节的违法行为。
《方案》指出,要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处理为目标,进一步巩固当前生活垃圾工作成效,为加快形成具有南宁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提供有力支撑。在全市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居民住宅区,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收运模式,提升居民住宅区垃圾分类实效,形成全城参与垃圾分类的浓郁氛围,培养市民垃圾分类投放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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