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垃圾分类 > 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明确时间表 画出路线图 吉安垃圾分类由“选择题”变“必答题”
2020
06-21

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明确时间表 画出路线图 吉安垃圾分类由“选择题”变“必答题”

  )6月16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解读了《吉安市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这意味着我市相关工作全面加快推进,市民垃圾分类投放正由“选择题”变成“必答题”。记者从会上获悉,《实施方案》为我市全面推动该项工作列出了时间表,划出了路线年底,实现市中心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小区(含周边零散居民楼)覆盖率达20%;省生态文明示范县(市)、吉安县与市中心城区同步推进;其他县从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居民小区各选取至少1个示范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到2021年底,市中心城区、省生态文明示范县(市)、吉安县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30%,小区(含周边零散居民楼)覆盖率达40%;其他县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0%,并逐步向相关企业、小区推进。

  到2022年底,各县(市、区)基本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相关配套处理设施建设,确立1至2条分类收运线路。市中心城区、省生态文明示范县(市)、吉安县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60%,小区(含周边零散居民楼)覆盖率达60%,城中村覆盖率达50%,庐陵新区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基本建成1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到2023年底,市中心城区、省生态文明示范县(市)、吉安县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80%,小区(含周边零散居民楼)覆盖率达80%,城中村覆盖率达70%,青原区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40%。

  到2024年底,市中心城区、省生态文明示范县(市)、吉安县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0%,小区(含周边零散居民楼)覆盖率达90%,城中村覆盖率达90%,井冈山经开区、吉州区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70%。

  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运和细分处置系统,全市所有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基本覆盖。

  我市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生活垃圾总量逐年增多,垃圾处理越来越被重视。2019年,我市积极探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按照“试点先行、分类推进、分流减量”的要求,在市中心城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并建设完成了32座垃圾分类收集亭,配备了督导员指导居民垃圾分类,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促进了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提高了城市文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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