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是今年广西城镇管理的重头戏之一。6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该厅组织起草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从6月8日至2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草案)》规定,个人将生活垃圾混合投放、拒不改正的,可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则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6月11日 《南国早报》)
#培养新风尚不仅要“软引导”还需“硬约束”# 式小微: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充分利用可回收废弃物,不仅事关群众生活环境,也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倡导垃圾分类的呼声未曾停息,但胡乱丢弃、拒不分类等现象依然存在。事实说明,新习惯新风尚的推行和培养,仅仅靠个人自觉是不够的,还需要“适当处罚”作约束。只有将“软引导”和“硬约束”有机结合、双管齐下,公众才会更自律,有时候,处罚200元比依靠无形的道德期许见效更快些。
#让垃圾分类成为行动自觉# 龙丽娜: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近些年全国多地相继按照本地实际情况,对生活垃圾处理违规行为进行管理,可谓成效显著。但处罚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还应把焦点放在人们能否引起思想重视上来。所以,在抓好惩处的同时,必须推进教育引导工作,从各个细节入手,让群众了解垃圾分类的好处,知晓垃圾分类的方法,只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获得大众的认同,取得最好的效果。垃圾分类并非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需要长期管理、全民参与,只要每个人都能以主人翁的态度去对待,并将之变成行动自觉,垃圾分类就一定会成为绿色文明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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