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可通讯员韩宇)垃圾分类做得不好,商家小心“吃”罚单。近日,临顿路上的3家餐饮店因没有做好垃圾分类,将“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混合投放,受到处罚。
自6月1日起,姑苏区平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直属中队对辖区经营户特别是餐饮店,逐一上门宣传指导垃圾分类。现场,商家还签署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诚信承诺书》。执法人员对未将垃圾分类落实到位的商家进行耐心指导教育。
6月9日,执法人员在临顿路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1家老北京炸酱面店、2家奶茶店仍然没有落实垃圾分类,存在将“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混合投放、未落实分类投放垃圾桶的情况。本着以教育警示为主的原则,执法人员按照《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做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6月11日,执法人员在对3家经营户进行“回头看”时发现,均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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