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全国开始大范围推广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以来,相关政策和新闻就一直广受关注。昆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将如何行动?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各个环节要怎样完善?未来将达到什么目标?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规划(2019—2035年)》(以下简称《实施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相关负责人也对规划进行了政策解读。一起来看看吧~
2019年12月1日,《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正式实施,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共4类,并明确了垃圾分类标志及设置要求。
有害垃圾:指的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按照国家和昆明市委、市政府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部署,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等文件,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制定了《实施规划》。
昆明市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度假)园区城市建成区,主要包括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空港经济区。晋宁区、东川区、嵩明县、富民县、宜良县、石林县、禄劝县、寻甸县将参考规划执行。
“在规划制定中,我们把垃圾治理作为昆明建设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途径,全面融入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文明创建领域。坚持以强化全程管控为核心,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以垃圾分类全体系构建和全流程管控为核心,落实源头分类,严控中端收运,强化末端处置,着力完善技术、政策、社会3个系统,加快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陈剑平介绍,《实施规划》资金概算约41.4亿元,共有提升分类源头质量、实现中端全程分类收运、保障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健全政策制度标准体系四大项,涉及具体项目14类50余个。“通过规划引领,逐步提升昆明市垃圾分类水平和资源化利用率,为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和美丽中国典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2020年底前:昆明将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形成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以法治为基础,政策完善,与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基本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居民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明显提高。同时,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大分流、细分类”体系,完善垃圾分类收运渠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建成以法治为基础,政策完善,与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其中,“大分流”指非日常家庭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细分类”则是指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至2035年:全面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真正实现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在制定规划过程中,我们创新了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色和亮点,首先,根据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和打造世界春城花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健康之城城市品牌的总体要求,结合各区自身特点和需求,规划引领,统筹安排布置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系统建设各项工作和实施计划,分步骤逐步达到国家标准和城市发展各项要求。”昆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相关负责人邴国涛介绍,其次,还规划建设分布合理、规模达标的前端投放、中端收集运输和末端处理设施,并结合实际制定垃圾分类实施效果达标率、考核、产业培育发展等规范性文件和具体措施,保障分类的可持续性和效果。“此外,还将构建智慧信息化管理平台,与昆明市的网格化管理系统相衔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程实时监管。”
今年底前: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同时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效达标率100%;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覆盖率90%以上,分类实效达标率达30%以上;市民垃圾分类投放相关知识知晓率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
近期(2025年):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覆盖率95%以上,分类实效达标率达50%以上;市民垃圾分类投放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
远期(2035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全覆盖,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覆盖率达100%,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达标率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65%。
将按城市生活垃圾四分类标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规范化设置,逐步推进运输设施升级改造。
近期(2025年):将稳步推进垃圾转运设施建设,拆除5座转运站,完成全市100座垃圾中转站分类改造,新建36座垃圾中转站,其中具备干湿分离功能的垃圾转运站13座,建成13处有害垃圾临时贮存库,建成9处垃圾分拣中心。
远期(2035年):将新建共58座垃圾转运站,全市共建成158座垃圾转运站,转运能力达到9418吨/日。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度假)园区城市建成区按每1000~1500户(按3.5人/户计)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的标准,因地制宜地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近期(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其中,厨余垃圾处理规模达1700吨/日,可回收物(含大件垃圾)回收利用量达1600吨/日;有害垃圾处理量为0.41吨/日;进入焚烧发电厂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量为4950吨/日。
远期(203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65%,其中,厨余垃圾处理规模达到3500吨/日,可回收物(含大件垃圾)回收利用量达4323吨/日;有害垃圾处理量为0.84吨/日;进入焚烧发电厂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量为4212吨/日。
今年底前:将根据国家最新政策、标准、规章、规范等修订《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并逐步推进落实立法工作,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定期考评工作,出台《昆明市可回收物体系管理实施方案》,落实再生资源回收市场主体登记制度;市级成立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各区县成立垃圾分类专职管理机构、完善人员配置;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智能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近期(2025年):成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宣讲团;全程垃圾分类的标准体系完成建立并进入常态化管理,建立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控体系,实行精准管理;差别化生活垃圾分类收费制度基本完成。
远期(2035年):垃圾分类管理实施人员配置基本完善,实现垃圾分类实施政策的常态化管理,依托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利用垃圾分类统一信息平台实现垃圾源头、收运企业、中转企业、处理企业环节间相互监督,做到垃圾产业链全程可查、末端进场垃圾全程可追溯。
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
引导相关制造业企业生产标识规范清晰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垃圾产品包装和垃圾袋;引导商场、超市、便利店、集贸市场和相关零售行业使用分类标识规范清晰的产品包装和垃圾袋。
统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并做到垃圾标识、垃圾容器、收集设施、转运站、垃圾车标识“五统一”;
在垃圾收运和中转过程中,监督并及时处理垃圾车辆和中转设施“混装混运”现象;
2020年逐步试行居住区内应布设定时定点投放点,在每天6:00~9:00、18:00~21:00开放供居民投放,并将在非定时定点服务期开放误时投放点。
各区主体环卫公司引进绿色账户App以“自主申领、自助积分、自由兑换”为原则建立“绿色账户”,实现居民垃圾分类奖励制度;
对传统的地坑式压缩垃圾中转站进行升级,改造为箱体式压缩,箱体装满后直接运往处理厂或填埋场,并建设除臭设备、污水处理设施、沥水设备。
有条件的大中型其他垃圾转运站可集约建设大件废弃物、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等预处理设施。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装修、搬迁、废旧家具更新过程中产生的大件垃圾也日渐增多,且施行垃圾分类后大件垃圾将采取上门预约回收,回收率将大幅提升,为保证大件垃圾真正实现资源化处置,规划新建呈贡大件垃圾处理厂(400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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