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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6-02

合肥也将要实行垃圾分类

  “你是什么垃圾?”谁能想到这直击灵魂深处的拷问有一天竟成了上海朋友的日常,也将成为合肥人不可回避的问题。这一切都源于即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该条例将垃圾主要分为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4类,个人如果混合投放垃圾最高可罚200元,单位混装混运最高可罚5万元。于是,最近的上海人一门心思统统扑在垃圾上……别笑,马上轮到合肥人了。

  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石家庄、邯郸、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苏州、杭州、宁波、合肥、铜陵、福州、厦门、南昌、宜春、郑州、济南、泰安、青岛、武汉、宜昌、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成都、广元、德阳、贵阳、昆明、拉萨、日喀则、西安、咸阳、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

  其实,合肥市垃圾分类由来已久。早在2011年,合肥市政府就出台《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生活垃圾收运改革的序幕正式拉开。按照住建部的要求,到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5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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