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北京于2020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将会被罚款。
修改后的条例中明确了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生活垃圾应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同时,对于个人不按照分类要求投放垃圾的行为,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设定了先劝阻再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的措施。同时,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
垃圾分类,是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
可回收物就是再生资源,指生活垃圾中未经污染、适宜回收循环利用的废物,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五类,是现阶段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工作和影响垃圾减量的重要因素。
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必须单独收集、运输、存贮,由环保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特殊安全处理。
公共机构产生的餐厨垃圾,主要为食堂剩菜、剩饭及烹饪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肉类鱼虾废弃部分、蛋壳等,做到 “日产日清”。纸巾、牙签等不可生化降解,需与餐厨垃圾分开投放。
危害较小,但无再次利用价值,如建筑垃圾类,生活垃圾类等,一般采取填埋、焚烧、卫生分解等方法,部分还可以使用生物解决,如放蚯蚓等。是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剩余下来的一种垃圾。
作为新时代的法大人,我们应当担当时代使命,引领“垃圾分类新时尚”。在此,我们真诚地向法大人发出倡议:
一、做垃圾分类先行者。牢固树立“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理念,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生活习惯;坚持践行绿色生活、低碳消费,主动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和生活用品,从源头实现垃圾减量;严格遵守垃圾分类规则,按要求分别加以处置。
二、做垃圾分类宣传者。积极行动起来,从主动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入手,正确掌握垃圾分类方法。广泛宣传介绍垃圾分类相关知识,让垃圾分类深入人心,把文明意识、环保观念传播给身边的每一位师生亲友。
三、做垃圾分类监督者。强化主人翁意识,及时纠正垃圾错误投放行为,提升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
亲爱的法大人,垃圾分类,举手之劳,爱护环境,人人有责。让我们争做垃圾分类的先行者、宣传者、监督者,为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贡献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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