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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7-23

将垃圾分类入法让美好生活更近一步

  近期,强制垃圾分类在上海等地掀起一股“旋风”,在此背景下,全国多地垃圾分类推进提速,试点范围逐步推广。记者近期走访多个垃圾分类试点地了解到,尽管各地均在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但进展差异较大,有的地方已经开始借助互联网等科技力量,实现了“垃圾分类+互联网”的创新,有的地方还处于张贴宣传材料、放几个垃圾桶的初级阶段。基层普遍反映,投放准确率低、知晓率低和资源利用率低“三低”问题交织,影响了垃圾分类的试点推广。(来源:央广网2019年7月15日)

  垃圾分类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必然要解决的问题。垃圾分类看似平常,却反映了国家的文明程度,关系到城市的管理水平,体现了市民的文明素养。对此习总书记强调,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全社会人人动手,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来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今年6月25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除了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外,还从多个方面健全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制度。

  从2000年开始我国就在部分发达地区的大中城市,率先推行了做好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进行垃圾分类的试点工作,从试点到现在全国已经有46个城市先行实施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虽说各地一直在探索,但瓶颈不断,试点的效果并不理想。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工作“浓墨重彩、铺天盖地”,实际工作却“轻描淡写、蜻蜓点水”收效甚微。试点城市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动用大量物力财力,在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进行了广泛的垃圾分类宣传。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群众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比例偏低、嫌麻烦。二是有的试点城市垃圾分类投放的准确率低。城市主次街道和小区虽说都设置了分类垃圾箱,居民还是把垃圾随意地扔进垃圾箱,并没有分类投放。三是在一些试点城市,作为垃圾分类的主要是实施部门,由于认识不到位,投入不到位,不能保障垃圾分类最后“一公里”,出现居民垃圾分了类,但是环卫工人收集的时候直接倒在一块拉走,形成末端处置环节“先分后混”现象。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实施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开展了近20年至今都未有好的示范效应。

  目前,我国有关对“生活垃圾管理和分类”法律、条例和文件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颁布)、《国务院令第101号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颁布)以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虽然规定了要对垃圾进行分类,有要求有标准,但是具体执行和实施力度明显滞后。作为“排头兵”,《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上海在中国率先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我们要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掌握《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立法理念、核心制度和实施要求,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

  对垃圾分类这件“小事”,习总书记一直牵挂在心。去年11月,习总书记考察上海期间就专门走进虹口区市民驿站嘉兴路街道第一分站,仔细倾听来自居委会、企业的年轻党员交流社区垃圾分类推广的做法,总书记强调,“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垃圾综合处理需要全民参与,上海要把这项工作抓实做好。习总书记非常看重这项“新时尚”工作,从民生垃圾分类“小事”中,我们就可以感受到习总书记为民的初心和情怀。结合新时代新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员干部要积极带头,从我做起,引领垃圾分类新时尚。加强宣传引导和示范带动,让更多的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好习惯,一起来为改善环境作努力,一起来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社区党支部要带领物业、党员、楼组长和志愿者,通力合作,形成垃圾分类的先锋力量。志愿者队伍要承担起宣传发动的职责,宣传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引导大家认识保持楼道、小区地面没有垃圾,保持清洁,才能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还要担当好监督员,督促大家自觉分类、自觉维护环境,发现乱丢垃圾的情况及时进行劝阻,马上沟通解决。垃圾分类是一件势在必行的事,但同时也是一场“持久战”,我们要坚持不懈,努力多做解释,多做引导教育工作,让大家养成一个新习惯。让我们努力、携手做到“新时尚”真正深入人心,变“不认同”为“愿意分”、变“随手扔”为“随手分”、变“嫌麻烦”为“行方便”、变“不习惯”为“好习惯”,亲身践行这股绿色新时尚。

  对于个人来说,垃圾分类是举手之劳,但对于整座城市来说,当每个人都能做到垃圾分类时,城市将会变得更加文明。垃圾分类是利国利民的好事,“立法强制”或将成破解垃圾分类难题之关键,让我们离向往的美好生活更近一步。(作者:王俊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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