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洁规) 对违反垃圾分类的行为,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个人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5月14日,长沙市公开征集《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相关意见,拟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这意味着,长沙垃圾分类即将进入“法制时代”,垃圾分类立法,能否让市民改变“一包丢”的习惯?
对此,有市民担心执法难以落到实处。长沙某社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何先生指出,执法需要依据,但取证过程可能存在难度。他建议,执法部门可以将小区监控或者劝阻改正的相关记录作为依据,对拒不改正者进行处罚。他还说,他们也曾利用采取类似方式,对投放混合垃圾的居民进行劝导,取得了一定成效,“应该采取递进式执法,整改后不听劝告的再进行处罚。”
同时,管理责任人未按规定分类清运生活垃圾的,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间收集、未使用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专用车辆,或者未实行密闭运输、未实施在线监管的,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本文固定链接: http://fenleilaji.cc/?id=16687
- 转载请注明: admin 于 分类垃圾-环境保护从分类垃圾做起! 发表
《本文》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