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垃圾;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
指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失去原有使用价值,但回收后加工又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电子废弃物类、织物类等。
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
*废旧家具家电等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要单独堆放在当地指定的投放地点。家里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也应在当地规定的时间、地点单独堆放,并承担处理费用。
*国务院客户端和小程序开设了各城市垃圾分类查询服务,如果不确定某种垃圾属于哪一类别,市民可在其中选择北京市,输入垃圾名称查询分类。
个人违反条例投放四类生活垃圾,以及大件垃圾、建筑垃圾的,由当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个人受到处罚后仍有补救措施,如果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不予行政处罚。
单位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四类生活垃圾以及大件垃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1000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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