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女士住在太湖路上的万振逍遥苑小区,这些天她打算卖掉家中的一些废品,于是她想联系废品回收人员。通过询问物业得知,小区里有指定的废品回收人员。经过和指定废品回 收人员联系,她对这些人员的服务并不满意。 “可能他们属于指定的人员,所以服务态度我不敢恭维。就拿一些价格很贵的回收物品, 他们都挑三拣四的。”万女士告诉记者,她也去试图联系外面的废品回收人员,可是他们却无 法进入小区。 就万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咨询了万振逍遥苑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确实有指 定的废品回收人员,因为他们此前进行过登记,居民如果选择指定的废品回收人员,他们可 以直接进小区。“如果小区居民想选择其他的废品回收人员,可以领着他们来到小区,他们进 行登记后,就可以进入小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为保障小区业主生 活安全【重庆网站制作】,对进出小区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对废品回收 人员也同样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制度。 万女士遇到的情况并不是特例,家住和平路某小区的高先生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他告 诉记者,小区有一家指定的废品回收商。外面废品回收人员的三轮车无法进入小区。“如果我 们想把废品卖给外面的废品回收人员,要么他们进入小区把废品提出去,要么我们将废品拿 出去,但是有些废品很重,我们拿出去也不太方便。”高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有些指定的废品回收人员会给小区物业上交承包费。据一位不愿具名的回 收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承包下一个大型小区的废品回收业务,需要给物业上交 2000 3000元的承包费。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的陈朝晖律师认为,无论物业有没有收取所谓的承包费,私下与 个别单位或机构签订有关业主公共利益的垄断性协议,都应视作侵害业主集体利益。陈律师 告诉记者,业主碰到这种情况,可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交涉,确定收费的,可要求物 业公司公布收入,并将其纳入小区公共经费。如果物业拒绝公开收入,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 来维护合法权益。 司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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