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缙云复工复产有序、科学、规范的开展,近期许多店面和住房陆续进行装修,随之出现不少影响市容环境等相关问题。今天,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案说法”,给市民朋友讲讲装修垃圾的那些事,正在装修或即将装修的你可以拿小本子记重点啦!
4月7日上午,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将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在缙云县五云街道胜利街小弄堂里。得知此消息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经调查发现,位于五云街道复兴街与胜利街交叉处的某化妆品店,由于店内装修,商家为贪图省力将装修后产生的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在店面南侧的小弄堂里。经现场勘测,该装修垃圾总占用面积为3.96平方米,不仅侵占了人行道,而且严重影响行人正常通行,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刻联系到店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马上运走该处建筑垃圾,并责令其前往执法局接受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随意倾倒建筑垃圾、随意抛撒建筑垃圾、随意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擅自设置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等行为都将受到处罚,大家切莫贪图方便,随意处置装修垃圾!
将施工、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运往五云街道下双龙村建筑垃圾消纳场填埋。联系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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