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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4-15

《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8月底出台

  南宁4月15日讯(记者 黄佳君 通讯员 陆炫)4月15日,记者从南宁市垃圾分类办获悉,南宁市印发《南宁市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根据《行动计划》安排,今年8月底南宁市将出台《南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都进行了相应规范,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将被责令重新分类投放,拒不改正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可拒绝接收运,相关部门还可对其处罚。《条例》立法的出台,标志着南宁市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

  据介绍,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真正落到实处,百分之百做到位,是一个艰苦的过程,需要久久为功的恒心。所以,为在今年年底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通过住建部考核验收,南宁市制定了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计划。

  4月15日,南宁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南宁市垃圾分类办副主任闭百华向记者介绍,2018年以来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实现从“跟跑”向“并跑”的跨越。

  近年来,南宁市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抓住列为全国第一批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的契机,持续把垃圾分类作为推进首府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来抓,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经过努力,全市初步形成了“分步宣传+投收运处过渡+终端建设”的大分流、小分类模式。

  2019年,南宁市在住建部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第三季度考核排名位列第14名。目前,南宁市各城区(开发区)垃圾分类各项制度基本完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平均覆盖率85.15%,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4.3%,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位居重点城市前列。

  今年3月,南宁市印发了《南宁市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计划》,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总体目标是,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为目标,按照“大分流、小分类”原则,实施“六大提升”工程,加快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完善垃圾分类技术标准,加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各环节有机衔接,推动地方立法加强源头减量,确保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不断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和推出垃圾分类工作“南宁样本”。

  据介绍,南宁市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与其他先进城市相比,与广大市民的期望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立法工作需进一步加快;垃圾分类覆盖面仍需进一步扩大;“源头分类、中端混运、后端混合”问题仍未杜绝;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不够高等。

  针对垃圾分类后又被混装、如何破解设施处理“瓶颈口”的问题,《行动计划》按“集中+就地处理”的原则,统筹末端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推进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巩固有害垃圾现行收运处理模式等,全力提升垃圾分类处理能力。《行动计划》提出实施“六大提升”工程,把这些制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痛点、堵点打通。南宁市的垃圾分类“混装”问题有望于今年6月解决。

  对应行动计划工作任务,今年8月底将出台《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机制、制度等配套政策,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及作业规范》等相关地方标准。

  据介绍,南宁市今年注重“整建制”推进,进一步细化示范片区创建标准,以社区为单位,加强街(镇)整区域推进,年底要完成240个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以典型案例为引领,各重点行业和窗口单位要完成50%典型示范创建目标,提升整体水平和综合效果。

  据了解, 《行动计划》从提升制度政策指导力、提升宣传教育感染力、提升分类覆盖辐射力、提升分类体系引领力、提升分类设施处理力、提升分类管理监督力六个方面做了任务分解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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