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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4-13

关于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几点思考

  垃圾分类是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总称,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优化生活环境,节约使用资源,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性工程,可有效地实现废弃物的重新利用和最大程度的废品回收,为后续的(如卫生填埋、堆肥、焚烧发电、资源综合利用等)先进垃圾处理方式的应用奠定基础。习总书记2018年11月在上海调研时指出,“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我国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我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15.95万吨,年清运量15.7万吨。全市环卫保洁从业人员1260名,其中,从事垃圾分类回收人员240名。全市共摆放垃圾桶1800余个,安装可利用资源回收屋135个,居民小区安装分类垃圾屋104个,配发回收箱1600个,生活垃圾减量20%左右,集中收集率93%以上。全市已建成规范化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3座,其中王印、新耀垃圾处理场设计日处理量575吨,实际日均处理量360吨。

  按照“垃圾变资源、资源再循环”的思路,近年来,我市实行“政府推动、企业运行、科技支撑、全民参与”的模式,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进家庭、进学校、进小区、进机关、进公共场所”活动,先后出台了《铜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铜川市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铜川市餐厨垃圾统收统运工作资源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等。在耀州区裕花园小区、王益区梅园小区、印台区郦景天下小区、新区秦岭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安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建成了报废汽车拆解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分拣中心、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逐步建立了生活垃圾综合处置体系,初步实现了生活垃圾、医疗垃圾、餐厨垃圾分类处置,年可回收、加工、处理再生资源23万吨,资源回收利用率50%以上。

  我市的垃圾分类工作成绩可喜,但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分类知识普及不够,公众参与性不高。二是我市垃圾分类缺乏系统标准,在分类投放、分类储存、分类运输、分类回收、分类处理等方面,企业和公民应承担的义务未细化,操作层面缺乏依据。三是分类处理体系建设滞后,源头减量难实现。据了解,目前我市垃圾分类回收箱、分类运输车辆等缺乏,废旧物资回收站点不标准、不规范,安泰集团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也难以有效支撑全市垃圾处理资源化利用。

  一是统筹协调联动,夯实各方责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涵盖生活垃圾源头控制、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与末端处理等过程,涉及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财政税务、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等部门,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宏观指导,多部门联动,切实推动垃圾处理各项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要做好顶层设计,各区县要对本区域垃圾处理工作负总责,各街道和社区要配备分类监督员和志愿者,做好居民垃圾分类的指导和监督;物业小区要积极探索创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设绿色小区。通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汇聚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全市上下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二是完善政策法规,依法有序推进。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管理立法,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条例,使垃圾分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监管、有序运转。对分类投放、储存、运输、回收、处理等各环节作出具体规定,明确政府、企业、公民在实施垃圾分类中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和细化垃圾分类标准,制定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全市规范统一的分类标准,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当家,居民参与”的垃圾分类处理新格局。

  三是完善产业链条,实现垃圾减量化。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参与相结合,政府监管、市场运作,以政策导向、经济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参与垃圾资源的分类、回收、加工、利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实行垃圾处理费用专款专用,保障从源头分类到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运转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排放费征收机制,鼓励根据垃圾的污染性、资源性、社会性及其处理成本制定垃圾排放费标准,激励公众自觉自愿开展垃圾源头减量与分类。加快建立运转完备、规范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积极推动分类收集、运输配套设施的建设。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小区)创建,发挥示范效应,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区域由小到大、内容由简到繁和标准由粗到细。研究垃圾开发利用的新技术,使企业从回收垃圾资源得到合理回报,形成以龙头企业带动千家万户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废旧资源的良好局面,打造完整的垃圾处理产业链条。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参与意识。要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倡导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方面的宣传。继续开展垃圾分类“五进”活动,将垃圾分类纳入学校课堂教育,普及垃圾分类处理知识,强化垃圾分类意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形成“垃圾分类,造福社会,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社区和居民要增强自治能力,逐步养成“减量、循环、自觉、自治”的行为规范,成为垃圾减量、分类、回收和利用的主力军。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行政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和行业协会,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公众监管等形式,通过督察、检查、抽查、巡查和审核审计等方法,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对进入垃圾处理行业的单位和企业进行规范监督。加强垃圾排放、企业准入和退出、处理设施建设营运及处理成本、垃圾污染及二次污染、规章制度及规划制定等环节的监管。制定单位和居民垃圾排放量标准,低于排放量标准的给予补贴,超过排放量标准的予以惩罚,提高单位和居民实行源头减量和排放控制的积极性,形成可复制、可坚持的长效机制,真正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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