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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部火法工艺、湿法工艺,含金银废料处理的原料、设备、原理以及提纯的工艺,我建议你上
看下,专门的电子垃圾处理技术,而且不收费,只要注册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不过普通会员每天只能看5篇,呵呵。
展开全部随着电子环保法规及标准的出台与实施,将带动一些新技术与装备的应用,成就新的市场机会。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技术政策与标准处副处长王明良介绍,未来在鼓励电子环保发展技术和装备方面,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代替Sn/Pb焊料和含溴阻燃剂的生产工艺、技术;二是CRT和LCD显示器的拆解、循环利用和处置的成套技术装备;三是废弃产品破碎、分选及无害化处置的技术和装备;四是鼓励开发、利用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无害化或低害化的生产原材料和生产技术;五是鼓励研究开发废弃电冰箱、空调器压缩机中CFCs制冷剂、润滑油的回收技术与装备。
目前我国电子垃圾回收利用基本处于失控状态,个体经营者野蛮拆解造成的环境破坏屡见不鲜。电子垃圾是否真的无药可治?有关业内人士说,其实电子垃圾回收再生并不存在技术障碍。
中国再生资源总公司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副所长黄继承介绍,在国外,废旧电子拆解业同拆船业一样,正在演变成为一个独立的行业。
在美国,电子垃圾拆解已经形成了很专业的分工,有专门负责拆解的公司,有专门负责电路板回收的公司,有专门提炼贵重金属的公司等等。由于专业化处理,美国电子垃圾的回收再利用率达到97%以上,也就是说最后只有不到3%的东西被当做最后的垃圾埋掉。
德国废旧电器回收厂普遍采用了一种电子破碎机来分选废旧电器中的有用物和废物。其流程是,先用人工拆卸的方法将废旧电器中的含有有毒物质的器件取出,如电视显像管、荧光屏等。然后将剩余部件放入破碎机中,先通过磁力分选分离出铁,第二步进入涡流分选分离出铝,第三步通过风力分离出塑料等较轻物质,剩下的是铜和一些稀有贵金属。这些分选出来的金属,会根据它的含金量来卖给终端处理厂。其废旧电器的回收再利用率达90%以上,这样的一套设备年处理废旧电器达3万吨。
天津市经委资源与环境处处长张媛介绍,目前我国电子垃圾回收处理主要集中在一些个体经营者手里,他们工艺落后,为降低成本又几乎不采取环保措施。他们的工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用火烧,就是用煤气炉子烧掉线路板上没用的东西,留下一些金、银、铜之类的贵金属,造成极大的大气污染。另一种是用水洗,用强酸或王水腐蚀掉电器元件没用的东西,收集一些残渣中的贵金属,而大量排放的废液污染十分严重。
其实,我国废旧电器回收技术并不落后,天津大通铜业与中科院等离子研究所合作开发的等离子弧加热装置,可以在一个全封闭环境中,运用高温将电子垃圾分解到分子状态,排放物对环境的危害极微。
天津大通铜业公司经理李晓飞说:从技术层面上讲,国内外的技术已相当成熟,我国的废旧电器再生化与资源化并不存在技术障碍。
黄继承也强调,从废旧电器回收的特点来看,很适宜在中国发展,因为人工拆解旧家电的资源回收率要大大高于自动化拆解,而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低廉,正是我国的优势。
针对大量电子垃圾产生的情况,国外发达国家很早就开始电子废弃物治理的立法工作。目前大约有l6个国家制定了比较全面和细致的电子废物回收利用法。2003 年7月初,欧盟正式颁布处理废弃电子产品指导法令,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公布了《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和《关于在电子电器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要求成员国确保从2006年7月1目起,投放于市场的新电子和电器
设备不包含铅、汞、镉、六价铬、聚溴二苯醚和聚溴联苯等6种有害物质0_。这些指令从电子垃圾的分类收集,生产商的责任与义务,回收率和再循环率及公民的个人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并明确要求欧盟所有成员国必须在2004年8月13日以前,将此指导法令纳入其正式法律条文中。美国早在20世纪
九十年代初就对废旧家电的处理制定了一些强制性的条例,2002年针对废旧家电的回收利用又出台了
一系列法规法令,对从事回收家电产品中制冷剂的人员资格、使用的设备以及回收比率等都做出明确
规定,以确保废旧家电的回收利用过程能够达到政府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技术指标。并通过干预各级
政府的购买行为,确立有再生成分的产品在政府采购中占据了优先地位,以此推动包括废旧家电在内
此外,美国多个州还通过征收填埋和焚烧税来促进有关企业回收利用废弃物,并从法律上禁止私人向填埋场或焚烧炉扔弃电脑显示器、电视机和其它电子产品。 2003年9月,加利福尼亚州通过了电子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法案,规定从2004年7月1日起顾客在购买新的电脑或电视机时,要交纳每件6美元~l0美元的电子垃圾回收处理费。由加州参议员ByronSher编写的sB2O法案要求电子制造商制定回收计划并且提供回收资金。此外,德国、法国、芬兰、日本等政府从重视能源和资源的节约与再利用,保护环境等出发,分别制定相应措施针对电子垃圾分类,回收处理。
中国对已经进入回收领域的电子废弃物主要有两种途径处理:第一种途径是所谓的“再利用或反复利用”。将仍可使用的一些电子元器件从有关电子产品中拆解下来,作为二手元器件出售,用于维修、拼装伪劣电子产品或用于玩具等低档商品的生产。从资源回收利用原则看,“再利用或反复利用”也是一种途径,但由于相关法律和政策尚未健全,存在着诸如二手元器件组装的电子产品安全性问题、产品质量问题以及扰乱正常的商业秩序、造成恶性循环等问题。第二种途径是“资源循环”。通过拆解、分类等方式回收其中的部分有价值材料。这种途径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解决电子废弃物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的关键。
目前中国电子废弃物的资源循环技术分为两类:一是以物理方法为主的物理技术。将废旧电缆、
导线和部分元器件等通过机械粉碎,分离出部分有机物粉尘,然后进人水浸分离,得到较粗颗粒的金属粉。然后将金属粉熔炼并块、电解分离各种金属。二是以化学方法为主的化学技术。将线路板、触点等电子废弃物与盐酸、硝酸、硫酸或它们的混合物、氰化物溶液等进行反应,使各种有价值金属进入溶液,通过还原或电解方式同收金属。不溶物则作为固体废弃物,采用掩埋、焚烧等方式进行处理。
针对中国电子垃圾的环境管理现状,笔者认为在与多项法律法规配套的基础上,加速电子废弃物循环经济立法等措施,以贯彻国家环保所提倡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在生产企业与民众安全之间大力推行绿色环保理念,如积极培育加强绿环保产品的生产企业,促进企业生产活动,建立健全引导企业绿色生产的激励机制,以有效达到资源的高效利用、废物的循环利用的目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形成民众参与环保的社会基础,形成民众与绿色生产之间的良陆互动。因此,政策应当偏重于以下几个方面:
1)提倡以循环经济和绿色消费为特征的企业生产模式,对产生电子废气物的企业实施严格的管理。本着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其产品的特点,一定的环境税。
2)鼓励企业引进资源消耗少、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高、废弃物排放少的生产工艺,从知识创新的度,提倡生产企业自身的技术创新,自主开发研制能够替代电子废气物的新产品。政府从多个角度引导企业的这种行为,如对创新成果进行奖励与税收优惠政策并进行行业内的创新产品推广。
3)政府提供电子垃圾处理的示范企业、示范地区;坚决淘汰不合理的工艺,切断污染物的释放途径;开发先进的电子垃圾的回收处理工艺和设备,并对工艺及设备进行风险评价或故障模型分析,使电子垃圾对环境与人体健康的影响降到最低。设置有针对性的环境宣传教育规定。在此基础上,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电子垃圾处理工艺。
4)提高民众的主动环境保护意识,建立废品回收的分级制度。对可再生资源进行明确的标识,引导民众进行环境保护。对民众提供电子废气物回收途径的多方信息,加强居民小区多渠道的垃圾回收硬件设施的建设。
5)针对电子垃圾的分类收集与循环、清洁资源的使用、不可再生能源的节约与循环利用对一些特殊的电子产品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回收与处理等方面制定专门的法律或者条例。应该通过多方面的立法,健全电子产品的生产、回收与处理的技术标准、标志。规范电子产品回收与处理的技术创新、支撑、转化等工作。
摘要:就世界各主要工业国家和地区有关废旧电子产品的立法状况,以及废旧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再利用实施现状进行了综述。面对严峻现实,中国必须加快研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艺技术和设备的步伐。
伴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使电子工业迅猛发展,电子废弃物污染不可避免地摆在我们面前。电子废弃物俗称电子垃圾,包括各种废旧电脑、通信设备、电视机、电冰箱以及淘汰的精密电子仪器仪表等.电子废弃物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吱分.若不进行环境管理、由专门机构去进行收集并采黾先进的符合环保要求的技术和设备对其进行处理和处置的话,将对我们生存的环境和人体健康构吱 1 亚重的危害:从资源再利用的角度来看,电子废弃物的处理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若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当,则根本无法达到保护环境和资源回收的目的。因此,电子废弃物的污染防治和资源再生己成为 21 世纪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各国为此纷纷寻求应对策略。
对一般的生活垃圾的处理,通常采取的是填埋或焚烧方法。由于电子废弃物具有高增长性、高危害性、高价值性及难处理性,当电子废弃物被填埋或焚烧时,会产生严重的污染问题。填埋渗滤液会污染地下水,焚烧则有大气污染物排放一。世界各国对此非常重视,许多发达国家已经立法来规范、促进电子垃圾的回收、处理与再利用产业的发展。
2003 年 2 月 13 日,欧盟出台了 ( 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 (n 咂 EE) ,以及 ( 关于在电子电‘ t 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ROHS) ,规定了废旧电子电气产品的回收、处理、再利用以及禁止在电子电气产品中使用铅、汞、镉等六种有害物质。 WEEE 指令要求生产商包括其进口商和经销商在 2005 年 8 月 13 日以后,负责回收、处理进人欧盟市场的废弃电气和电子产品,并在 2005 年 8 月 13 日后投放市场的电气和电子产品上加贴回收标志。 ROHS 指令要求, 2006 年 7 月 1 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气和电子产品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等有害物质。 WEEE 和 ROHS 指令到 2006 年 7 月 1 日将如期生效,以我国电子产品现行环保状况,届时根本无法进人欧盟市场,而国外产品却可长驱直入“低门槛”的中国。 ROHS 指令,看似针对环提出的指令要求,其激烈的环保措施,实质上是欧盟对其它国家设置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中国是欧盟其成员之外的第一大家用电器进口国,而欧盟各国也是我国电器出口的主要市场之一,指令所涉及的电子电器产品范围之宽,大约占出口产品的 70 %。如果目前的状况不能改变,我国电子电器产品将再次遭遇新的出口壁垒。
美国早在 20 世纪 90 年代初就对废旧家电的处理制定一些强制性条例, 2002 年针对废旧家电的回收利用又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法令,对从事回收家电产品中制冷剂的人员资格、使用的设备以及回收比率等都做出明确规定,以确保废山家电的回收利用过程能够达到政府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技术指标。美国还通过干预各级政府的购买行为,确立有再生成分的产品在政府采购中占据了优先地位,以此推动包括废旧家电在内的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此外,美国还通过征收填埋和焚烧税来促进有关企业回收利用废弃物。 2003 年 9 月,加利福尼亚州通过了电子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法案,规定从 2004 年 7 月 1 日起顾客在购买新的电脑或电视机时,要交纳每件 6 美元一 10 美元的电子垃圾回收处理费。
德国一直依据上世纪 90 年代先后出台的 ( 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以及 ( 信息产业废旧设备处理办法 } 对废旧家电进行积极的回收利用。其国家环保政策推行的原则是“谁污染谁治理”,从而明确了生产者职责 HO 。生产者责任制度,规定了谁生产了产品并销售到市场,谁就要对这一产品从生产直到使用结束全过程负责。为达到全社会共同治理的目的,生产者责任制度要求生产者和消费者有收集、再利用和处置废弃物的责任,生产者和消费者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废旧电子产品的收集、分类和处置工作或费用。德国还根据欧盟指令制订本国的废旧家电回收利用法,详细地明确了制造商对其设计、制造和销售的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进行收集、再使用和处置等义务,即从电器的原材料选择和产品设计开始,就为将来的使用和废弃考虑,形成资源一产品一再生资源的良性循环,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与发展的长期矛盾。
日本也制订相应的 ( 家用电器回收法》,从 2001 年 4 月 1 日开始实施。规定家电生产企业必须承担回收和利用废弃家电的义务。家电销售商有回收废弃家电并将其送交生产企业再利用的义务。制造商也有承担家电处理、再利用的部分义务。同时还规定了生产企业必须回收再利用废弃家电的比例.
我国的立法状况与国外相比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法律法规不健全,正规回收利用体系尚未建立,政府管理能力很弱等旧 Jo 由于种种原因,当前我国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与再利用还未能有像欧盟 WEEE 这样的法律法规出台,存在着法律空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对工业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都作了详细的规定,而对电子废弃物的环境管理却未做任何具体规定。另外,我国消费者的消费责任意识、环保意识、法律意识也都有待提高.我国不仅是世界电子信息产品的制造大国,而且是电子信息产品的消费大国,在现在和不远的将来,也将会产生大量的“电子垃圾”。因此,改变废旧电子产品回收与处理现状已刻不容缓.信息产业部已会同其它的相关部门抓紧制订了《控制电子产品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其相应的配套措施.办法中明确我国将从 2006 年 7 月禁止或限制六种有害物质在中国生产或进口。即自 2006 年 7 月 1 日起投放市场的国家重点监管日录内的电子信息产品不能含有铅、汞、镉、六价铬、聚溴二苯醚 PBDE) 和聚溴联苯 (PBB) ,与欧盟指令的要求相一致。
目前,发达国家基本上都已制订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卜 I 收再生标准,拥有比较完控而成热的电子垃专用设备的研究所,早在 2003 年就安排专人负责,成立专项工:作组,进行电子废弃物跟踪、调研等: F 作。次年,组建了专业的研究室,积极跟踪国内外先进的涉密电子介质废弃物处理技术,并对涉密电子介质废弃物的销毁、分选和回收 1 :艺技术进行了探索性研究与试验,并研制了部分相关设备。如今正在如下几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1) 先进回收工艺处理技术的研究,包括破碎技术、分离技术和环境控制技术等; (2) 关键的回收处理工艺装备的研制,包括分级破碎机、磁选机、静电分选、涡电流分选机和风压分选机等; (3) 电子电器产品回收的人工智能系统技术: (4) 回收系统的总体评价技术。
纵观世界各国“电子垃圾”回收、处理的现状,我国作为一个世界电子信息产品的制造大国和消费大国,无论在立法方面,还是在回收、处理工艺技术和设备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现状令人堪忧。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的先进作法与经验,下工夫研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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