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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4-08

洞头区荣获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优秀单位

  洞头网讯(通讯员 谢健健)日前,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2019年度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估结果的通报》,洞头区获得2019年度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优秀单位。

  2019年,洞头区城乡垃圾分类工作率全市之先建成城镇垃圾分类体系,城镇垃圾分类考核居全市前列,曾荣获浙江省农村垃圾分类考核优秀县市区,在全省改革满意度调查中,垃圾分类知晓度全市第一、满意度全市第二。

  目前,洞头区垃圾分类工作已形成组织、制度和监督“三大保障”,宣传引导、示范带动、正向激励、联动劝导“四大机制”,易腐垃圾收运、再生资源回收、其他垃圾收运、有害垃圾收集和综合建筑垃圾分拣中心“五大体系”的工作格局。

  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洞头专门成立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出台《洞头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方案》《洞头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意见》《洞头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垃圾分类工作标准。

  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过程中,区人大多次实地调研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情况,垃圾分类工作还被区政协列为民主监督重要内容,全面助力推进生活垃圾工作。

  同时,采用“线上+线下”立体宣传模式,联合各街道(乡镇),深入辖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八进”活动,2019年度共举行分类知识讲座共24场,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用品6.8万余份。

  通过“海霞妈妈”城市管理志愿者服务队,联动社区干部、物业管理员、保洁人员、社会志愿者队伍等,扩大社会宣传覆盖面,并建立全市首支专职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

  目前,海湾三区、中央公馆居民小区被评为省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金海湾、假日公馆居民小区被评为市级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元觉街道花岗村创成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村,霓屿街道下社村创成市级垃圾分类示范村。

  此外,建立智能小区实名制垃圾投放和可溯源管理体系,提出“分类可积分、积分可兑换、兑换可获益”,并不定期抽查居民分类投放情况。

  不断完善其他垃圾收运体系,对全区的其他垃圾进行集中收运,变垃圾压缩装车为车辆直压外运,有效减少新城垃圾中转站的二次污染。全区每日收运易腐垃圾约3吨,城区大中型餐饮单位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5%,党政机关及学校食堂达100%;在南塘工业区设立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以此为核心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九厅村设立综合建筑垃圾分拣中心(大件物品拆解点),实现建筑垃圾和大件物品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值得一提的是,洞头率全市之先推出有害垃圾收集模式,从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定为城区“有害垃圾兑换日”转变为建成有害垃圾收集站,不断创新形成长效兑换机制。2018年7月15日至今,累计收集有害垃圾800余公斤,兑换日用品2000余份。

  今年,洞头区垃圾分类工作将努力基本建成全域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争取将洞头区垃圾分类工作迈上新一步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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