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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4-02

海盐两个小区入围省生活垃圾分类高标准示范小区名单

  本报讯 近日,经市验收、省分类办审核和现场抽查,浙江公布了2019年度全省生活垃圾分类高标准示范小区的名单,海盐县保利壹品、紫元尚郡两个小区榜上有名。记者从县垃圾分类办了解到,保利壹品和紫元尚郡率先使用智能垃圾分类设备,通过“一户一卡、一袋一码、分类减量、积分兑换”等方式,让居民得到更多实惠。

  昨天,在紫元尚郡小区垃圾分类亭旁,一台智能垃圾回收机吸引了记者的注意。小区居民梁一鸣正好前来投放垃圾,只见她用一张印有二维码的卡片在回收机的提示处扫描了一下,再摁一下投放的可回收物按键,系统自动打开相对应的感应门。随后,她将玻璃瓶投入标有玻璃标识的蓝色铁皮箱内,投放结束后,箱门自动关闭。同时系统自动将其换算成积分,积分可以兑换垃圾袋。“自从小区有了智能垃圾分类回收机后,家里的纸张、塑料、金属制品等有了更好的‘去处’。整个投放过程干净、便捷,利于资源的回收利用,还能获得积分兑换物品,物尽其用。”梁一鸣说。

  值得一提的是,居民还可通过智能发袋一体机,扫描卡片上的二维码,可免费领取附有个人住址信息的垃圾分类塑料袋。居民投放出去的垃圾袋更具可追溯性,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长效管理。

  这样的智能垃圾分类设备和智能发袋一体机,保利壹品小区也在去年10月投入使用。在小区的智能回收收集点,5个智能垃圾回收箱与智能发袋一体机整齐排在一起,回收箱箱体上清晰可见的分类指示图片标识,指导广大居民将塑料、金属、纸张、玻璃等可回收物正确投放至相应的桶内。小区保洁主管介绍,当时设备投入使用,居民踊跃领卡,了解流程,现在都已经能熟练地使用机器,参与到垃圾分类投放的行动中来。

  智能垃圾分类设备是海盐垃圾分类的创新举措,将“随手扔”变成了“定点扔”,经分类后的纸类、塑料、玻璃等可回收物,全部由专业单位进行收运、分类处理,实现资源合理化利用,提高了居民分类投售可回收物的体验感和积极性,也使得垃圾分类“一步到位”。

  为了有效促进市民生活垃圾的源头分类和减量效果,海盐积极动员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垃圾分类,充分发挥机关单位在垃圾分类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小区也积极发挥自治管理,安排垃圾分类劝导员、志愿者、楼道长等做好教育、示范、监督、管理,实施三级桶长管理,发动居民参与,落实激励举措,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长效管理。

  垃圾分类是事关城市发展的一件大事。过去一年,海盐生活垃圾分类实现了从重点领域强制实施向提质增效全域推广,创建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18个、市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70个,分类基础不断夯实,分类体系基本建立,分类队伍逐渐壮大,示范创建硕果累累,全民参与氛围日益浓厚,垃圾分类已经成为群众的日常生活习惯。

  “下一步,海盐将抓牢源头减量,发挥示范作用,完善回收体系,提升分类质量,注重垃圾分类精准引导,继续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计划2020年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总量基本实现‘零增长’,创建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15个。”县分类办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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