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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3-25

长春垃圾分类有“四分法”和“三分法”!

  ,指在未建立餐厨、厨余垃圾末端处理系统区域内的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含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其中,居住区域是指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家庭中应设置易腐垃圾与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小区分散投放点应设置易腐垃圾与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小区应合理分布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人流较大的公共区域应设置“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织物、有害垃圾” 六位一体的智能分类收集箱。

  单位区域是指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办公场所和楼层应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大堂、出入口应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食堂应设置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单位垃圾箱房应设置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指可能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 ,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指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垃圾,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集贸市场产生的易腐性垃圾等有机垃圾。包括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废弃食用油脂、剩菜剩饭等。

  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指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之外的所有生活垃圾的总称。包括被污染的纸张、无法再生的生活用品、烟蒂、尘土等。

  长春市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具体办法由长春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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