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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3-22

垃圾分类怎能“任性” 疫情期间顶格处罚

  近日,西湖区城管局西溪中队对辖区某单位未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这也是西湖区在疫情防控期间第一起针对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原来,西溪中队队员在走访巡查辖区复工复产情况时发现,某工地办公室门口只有一只蓝色的无标识垃圾桶,用于收集各类生活垃圾,询问工作人员,其表示所有的垃圾都往这个桶里扔,相当“任性”。执法人员立即依据《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执法介入,现场开具法律文书对该情况进行立案查处。根据规定,未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属于疫情防控期间从严从重查处八类城市管理违法行为之一,该单位将面临5000元的顶格处罚。(本站编辑 祝婷兰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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