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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3-15

寿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急扩容建设项目答疑纪要

  1、原招标公告第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或宁德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具体详招标文件)”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或宁德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具体详招标文件)。”

  2、原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1/18.2.1条款号“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1、2、5、6 ?种形式提交”修改为“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1、2、6种形式提交”。

  3、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纸质保函开具日期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否则视为无效保函)。

  4、根据《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号)规定,若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则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不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

  5、因受疫情影响,根据税务及有关部门的通知, 若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证明,2020年2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可以不用提供。

  备注:招标文件中有关以上内容均做相应调整,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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