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不断推进,自觉分类已经成为了新时尚。但也有不少市民疑惑,自己认真分好的垃圾,运输的时候有没有分类?存不存在混合收集的情况?
针对这些问题,3月9日上午,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对垃圾分类资源化站点进行了飞行检查,共查处了3起混合收集垃圾行为,并依法对三名分拣员分别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上午8点左右,执法队员来到赤溪杨塘资源化站点蹲点,对经过的每一辆垃圾分类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检查到利民村分拣员王某的运输车时,执法队员发现该车为一辆手推式两轮车,车厢中间并没有设置隔档,所有的垃圾都混合在一块。执法队员周旋力介绍,之前检查中他们已经指出过王某的问题,但她依然心存侥幸,没有整改到位。根据《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其认真学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相关规定,切实提高垃圾收集、运输分类意识,保证前端居民正确垃圾分类成果不浪费,末端环节顺利分类处理。
据了解,一上午,执法队员共检查了14辆垃圾运输车,共发现三起混合运输行为,相关收集员均以被顶格处罚。
垃圾分类已经不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一道必答题。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除了一如既往地做好分类投放环节的执法检查,还将把执法重心拓展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环节,加大全过程的监管力度,坚决遏制“混装混运”现象,为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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